美國當地時間8月24日,TikTok正式起訴特朗普政府。而就在幾天前,非營利組織“美國微信用户聯合會”在位於舊金山的聯邦法院起訴特朗普政府。至此,特朗普6日簽署限期禁止同微信和TikTok交易的兩項行政命令,均已受到法律挑戰。
這兩起訴訟不僅表明當事企業及廣大用户藉助法律積極捍衞自身正當權益的姿態,更是構成對美國所謂“司法獨立”成色的考驗。
一直以來,美國自詡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並以這種“分權制衡”的制度設計為傲。但近年來,美國總統越來越頻繁地動用行政命令,以此繞過國會的立法程序,早已引發外界對美國行政權力過分膨脹的擔憂。
特朗普政府上台後,更是無限泛化國家安全概念,惡意打壓華為和字節跳動等中資企業。這既是對市場原則的踐踏,也是對法治精神的違背。
具體到此次針對微信和TikTok的行政命令而言,無論是TikTok母公司字節跳動23日發表的聲明,還是“美國微信用户聯合會”提出的訴訟理由,都提到行政命令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在程序正義與實體正義並重的美國,程序正當性甚至由憲法第五修正案作出特別要求。而微信和TikTok禁令對於“禁止交易”的具體界定語焉不詳,設置的幾乎是任由美國政府自由裁量的“口袋罪”。
而在實體方面,這兩項禁令更是難言“正義”。微信和TikTok都是在美國及全球範圍內用户基礎極其廣泛的社交媒體平台。政府揚言關停這樣的主流平台,不僅在美國曆史上沒有任何先例,而且涉嫌侵犯大量民眾的表達自由權。而表達自由,正是由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所保護的。
因此,在當前美國政治高度極化的背景下,美國法院能否堅守司法獨立,認定兩項行政命令違憲,十分值得關注。
現在美國政府因微信和TikTok禁令受到起訴,按照規定司法部應該是直接應訴部門之一。但是,現任司法部長威廉·巴爾屢屢被指出於政治目的“腐蝕司法系統獨立性”。上個月巴爾還越俎代庖,代替經濟部門的負責人訓斥美國企業“甘當中國勢力的走卒”,配合蓬佩奧發表攻擊中國經濟政策的演講,被外媒稱為美國反華“四人幫”之一。考慮到巴爾的表現,我們或許無法指望他對這兩款中國應用軟件作出公正客觀的陳述,甚至可以預期或許還會有更多毫無根據的抹黑。但作為美國法治精神“最後屏障”的法院,能否守住底線,我們以及全世界,都在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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