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圍繞“2.5天休假”“4.5天彈性工作制”的話題不斷引發熱議,也有部分地區開始試行,不少網友關注這項政策何時會被“官宣”推廣。日前,人社部發布關於實施每週四天半工作時間制度建議的回應,表示不宜在企業中廣泛推行。
#2.5天休假#多次衝上熱搜 人大代表將建議帶上兩會
此前,關於#2.5天休假#的話題就曾多次衝上微博熱搜,尤其是在疫情期間,不少行業都遭受重創,多地相繼發文推行週末2.5天假期制拉動消費,引發眾多網友的關注和討論,大河網記者也曾對此進行過多次報道。
如2020年3月19日,江西省文旅廳發佈消息,當年二季度將試行週末2.5天彈性作息,鼓勵全省廣大幹部職工帶頭旅遊消費。彈性作息減少的工作時間,通過延長其他工作日時長補回;甘肅隴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相繼印發通知提出,為拉動消費,鼓勵休假消費,每週星期五下午各行政事業單位在完成工作任務、安排好值班人員的情況下,可以鼓勵其餘職工休假旅遊等。
有不少網友關注,這項政策能不能在全國推廣?在全國兩會上,有人大代表把這個想法變成提案提了出來,並且交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理。
人社部回應:每週四天半工作時間制度不宜在企業中廣泛推行
日前,人社部在回覆全國人大代表的建議中明確指出,進一步縮短工時標準尚不具備現實基礎,不宜在企業中廣泛推行。
人社部表示,現行工時制度和標準,是綜合考慮我國人口、就業、經濟發展水平和人民生活習慣等因素制定的,有利於實現勞動者身體健康權、休息權與就業權之間的平衡。同時該標準符合國際勞工組織1935年通過的《40小時工作周公約》和1962年《縮短工時建議書》提出的逐步縮短工作時間至每週40小時的要求,與多數經濟發達國家或地區的工時水平基本一致,是一種比較先進和科學的勞動標準。
此外,勞動者每年可依法享受11天法定節假日和最長15天的帶薪年休假,加上每週2天休息日,每年固定的休息休假在120~130天,約佔全年時間1/3。現行休息休假制度,已為職工探親訪友、消費休閒等創造了較好的前提條件。
進一步縮短我國的法定工作時間標準,需要以經濟發展、科技進步和生產力水平的提高為基礎,充分考慮我國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企業承受能力。在當前經濟形勢下,縮短工時會加大企業生產經營壓力,帶來較高的用人成本和負擔,影響經濟發展。
近年的相關調查顯示,我國能夠嚴格執行目前工時標準的企業比例不高,加班情況較多。進一步縮短工時標準尚不具備現實基礎,不宜在企業中廣泛推行。目前有的地方推行的2.5天假期,也可能成為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特有福利,社會影響也不好。
有不少網友評論,大部分企業連雙休還不能保障,更別提2.5天休息,希望先把打工人的雙休落實了。也有網友表示,4.5天工作制,怎麼看都不適合現實。關於這個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