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聯合發文:適度擴大低保覆蓋範圍 進一步放開“單人保”
光明網訊(記者 黎夢竹)近日,民政部和財政部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睏難羣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7月29日民政部舉行的2020年第三季度例行新聞發佈會上,民政部社會救助司副司長蔣瑋表示,《通知》針對當前困難羣眾基本生活保障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及時調整完善相關政策,圍繞“兜底、銜接、應急”,提出了五個方面的政策措施。
蔣瑋介紹,將適度擴大最低生活保障覆蓋範圍。《通知》提出,在堅持現有標準、確保低保制度持續平穩運行的基礎上,適度“擴圍”。明確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殘人員、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難人員,經本人申請,參照“單人户”納入低保。蔣瑋表示,這個提法是第一次在中央層面的文件中明確了“低收入家庭”的界定,也是首次在文件中提出,對低收入家庭的重殘人員、重病患者實施“單人保”。
“這既是對以往‘生活困難無法單獨立户的成年無業重度殘疾人’實施單人保政策的拓展,也是將脱貧攻堅兜底保障中對建檔立卡貧困户中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實施的單人保政策,由農村拓展到了城市。”蔣瑋説,《通知》還提出,受疫情影響嚴重的地區可適當放寬低保認定條件。
蔣瑋介紹,為加強對生活困難未參保失業人員救助幫扶,更好發揮社會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加強與失業保險政策的銜接,形成救助幫扶合力,《通知》要求,對受疫情影響無法返崗復工、連續三個月無勞動收入,生活困難且失業保險政策無法覆蓋的農民工等未參保失業人員,未納入低保範圍的,經本人申請,由務工地或經常居住地發放一次性臨時救助金,幫助其渡過生活難關。
在強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政策落實方面,蔣瑋表示,為更好地保障無生活來源、無法定撫養人或法定撫養人無撫養能力的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權益,《通知》適度放寬了特困人員認定條件,還對提升特困人員照料服務能力和質量提出了要求,要求對有集中供養意願的特困人員要盡最大努力收住,提高服務質量;對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要督促落實委託照料服務協議,加強日常探訪。
另外,《通知》強化貧困人口兜底保障,對紮實推進社會救助兜底脱貧工作提出明確要求。要求健全完善監測預警機制,密切關注目前尚未脱貧人口,收入不穩定、持續增收能力較弱、返貧風險較高的已脱貧人口,以及建檔立卡邊緣人口。通過數據比對、逐户逐人摸底排查,確保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蔣瑋還提到,《通知》要求簡化優化社會救助審核審批流程,充分運用APP、全流程網上辦理等方式快速辦理救助申請。同時,《通知》提出,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將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審批權下放到鄉鎮(街道);有條件的地區還可委託社區(村)直接實施臨時救助,做到發現困難立即救助,進一步提高臨時救助的時效性。
蔣瑋表示,《通知》核心要義在於要兜住底、兜牢底、兜好底,因此《通知》提出持續深化農村低保專項治理,聚焦“漏保”、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資金監管不力等問題重點發力,堅決防止“兜不住底”的情況發生,落實“三個區分開來”的要求,建立容錯糾錯機制,激勵基層幹部擔當作為。
來源:光明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