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我們呱呱墜地開始
TA便如約來到我們身邊
不論是童年生活,還是成人之後
不論是求學路上,還是工作期間
人生的每一個重要階段
TA始終守護着我們
那麼,TA到底是誰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大法,規定擁有最高法律效力。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曾於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過四個憲法,現行憲法為1982年憲法,並歷經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訂。
圖源:中國財經報 王凡 製圖
今年12月4日是第七個國家憲法日
讓我們一起去看看
憲法到底和大家有什麼關係?
當我們出生
從我們睜開眼睛來到這個美麗的世界
就已經是一個獨立的個體
是具有獨立人格權的“人”
這一刻起
我們已經開始受到憲法保護啦!
父母有義務保護、撫養我們
不能虐待、遺棄我們
憲法這麼規定
第二章 第三十三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第四十九條 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禁止破壞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
當我們求學
隨着年齡的增長
我們終於到了上學的年紀
揹着心愛的書包走進校園
結交新夥伴、學習新知識
這些都是憲法規定的哦!
憲法這麼規定
第二章 第四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國家培養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當我們成年
18歲,我們成年啦!
這一刻
我們擁有了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與此同時
我們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了
即便是剛剛進入大學
還沒有穩定收入作為生活來源
但從法律上來講
父母也可以不再供養我們了
憲法這麼規定
第二章 第三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當我們參軍
“喂,兄弟,明天我就要入伍啦!”
那一年
我們身邊開始有同學報名參軍了
學校會為他們保留兩年學籍
光榮入伍,保家衞國
我們替他們感到驕傲!
憲法這麼規定
第二章 第五十五條 保衞祖國、抵抗侵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每一個公民的神聖職責。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光榮義務。
當我們畢業工作
畢業之後的頭等大事
當然是找工作啦
邁入職場後
憲法依舊在為我們保駕護航
強制996?女性就業歧視?
憲法面前,統統不可以!
憲法這麼規定
第二章 第四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國家通過各種途徑,創造勞動就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並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提高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勞動是一切有勞動能力的公民的光榮職責。國有企業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都應當以國家主人翁的態度對待自己的勞動。國家提倡社會主義勞動競賽,獎勵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國家提倡公民從事義務勞動。國家對就業前的公民進行必要的勞動就業訓練。
第四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國家發展勞動者休息和休養的設施,規定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
第四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國家保護婦女的權利和利益,實行男女同工同酬,培養和選拔婦女幹部。
當我們納税
當然,在獲取工作報酬的時候
我們也要謹記
依法納税,是憲法規定的義務
憲法這麼規定
第二章 第五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依照法律納税的義務。
當我們步入婚姻生活
終於,我們遇到了心愛的TA
邁入了婚姻的殿堂
不論是二人世界
還是愛情結晶的誕生
憲法一直守護我們左右!
憲法這麼規定
第二章 第四十九條 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禁止破壞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
當我們買房
經過和愛人的一起努力
我們終於有了自己的“幸福小窩”
有了憲法的保障
幸福感會加倍哦!
憲法這麼規定
第一章 第十三條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
第二章 第三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其實,我們與憲法的關係
遠不止這些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
與我們的一生息息相關
學習憲法,遵守憲法
從我做起吧!
來源:共青團中央、中國財經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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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財經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