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星島網”消息稱,環球網記者付國豪遇襲案剛剛宣判,畢慧芬等3人蔘與暴動及傷人罪成,29歲被告黃逸豪兩項罪名罪脱。
報道中稱,前年8月香港國際機場的非法集會中,內地《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遭示威者包圍襲擊和捆綁,畢慧芬等4人受審。法官李慶年今天在區域法院裁定黃逸豪非法禁錮,非法集結兩罪罪脱,賴雲龍傷人和參與暴動罪成;畢慧芬非法禁錮及傷人,參與暴動罪成;何家樂傷人及參與暴動罪成。
報道提到,3名被告原先被起訴“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但法庭認為付國豪承受的傷勢未至於嚴重程度,故改判為襲擊致構成身體傷害罪成。
4名被告依次是19歲賴雲龍、23歲畢慧芬、28歲何家樂及29歲黃逸豪。首3被告各否認2罪,他們否認去年8月13日至翌日期間,在香港機場一號客運大樓離境大堂G行段,與他人蔘與暴動及非法惡意傷害付國豪。
至於黃逸豪則否認同日同地與他人蔘與非法集結。另外,他與畢慧芬各自否認一項非法禁錮罪。
賴雲龍開審前承認用旗杆襲擊付國豪以阻撓救援進度,而何家樂也承認8月底被警方搜查車輛時,管有折刀,彈珠和激光筆等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