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國際 | 作者 沈敏
美國明尼蘇達州一家聯邦地區法院7日對兩年前在執法中“跪殺”非洲裔男子喬治·弗洛伊德的前警察德雷克·肖萬判處21年監禁,罪名是“侵犯受害人公民權利”。
2021年4月20日,美國前白人警察德雷克·肖萬在明尼蘇達州明尼阿波利斯市聽法官宣判。圖源:新華社
判決根據肖萬與檢方達成的認罪協議做出。這一結果並非檢方或受害人家屬所願,他們原本希望法官按“頂格”處罰。弗洛伊德的弟弟菲洛尼斯表示對判決感到失望,他先前敦促法官判處被告終身監禁。
肖萬當庭簡短髮言,沒有表達懺悔之意,也未向受害者家屬道歉,只稱祝願弗洛伊德的孩子們“萬事如意,能夠獲得出色引導、成為優秀的成年人”。肖萬現年46歲,在明尼蘇達州明尼阿波利斯市當了19年警察。
2020年5月25日,46歲的弗洛伊德涉嫌使用假鈔在明尼阿波利斯市一家便利店買煙,被收到舉報後趕來的肖萬等四名警員逮捕。
弗洛伊德被胸口朝下按在地上,肖萬用膝蓋壓住其頸部超過9分鐘。其間,弗洛伊德反覆懇求,説自己“無法呼吸”,卻無法脱離壓制,最後死亡。弗洛伊德之死引發全美乃至世界多地大規模抗議美國警方濫用暴力和美國社會系統性種族歧視的浪潮。
肖萬等四人被撤職問罪,先前分別被明尼蘇達州法院定罪“謀殺”“非預謀殺人”或“協助和唆使殺人”,在聯邦法院則被控“侵犯民權”。民權團體指出,政府和司法機關試圖淡化肖萬行為的種族歧視色彩。
主審法官保羅·馬格努森在庭上譴責肖萬:“我真不知道你為何做出那種行為,用你的膝蓋壓住一個人頸部直至對方死去,這就是錯的……你的行為錯誤,具有攻擊性。”
即使如此,馬格努森並未從重處罰肖萬。按照“侵犯民權”罪和認罪協議量刑原則,肖萬可被判20至25年監禁,檢方要求判25年,理由是肖萬“明知有錯仍為之”。
在認罪協議中,肖萬還承認在2017年一次執法中犯侵犯民權罪。他當時對一名14歲非洲裔少年上了手銬、迫其面朝下趴地,施以同樣的“跪頸”壓制手段,並用一把手電筒多次擊打對方頭部。
州法院先前裁定肖萬犯謀殺和非預謀殺人罪成立,判處22年半監禁,肖萬已被州監獄關押7個月。據美聯社報道,按照認罪協議,聯邦法院將兩項刑罰合併執行,肖萬將在聯邦監獄服完剩下的20年5個月刑期,按慣例18年後有機會申請假釋,而聯邦監獄環境相比州監獄“安全、寬鬆”。
另外三名涉案人員在聯邦法院的審理及定罪裁決也由馬格努森主持。他沒有公佈宣判日期。州法院對這三人“協助和唆使殺人”的審理仍在進行。其中一人已認罪,定於9月宣判;另兩人不認罪,將於10月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