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廳官劉桂花被開除黨籍:肆無忌憚、膽大妄為,大搞權錢交易、以權謀私

由 俎巧玲 發佈於 綜合

10月16日晚,據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對鄂爾多斯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劉桂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資料圖

經查,劉桂花身為黨員領導幹部,背棄初心使命,信仰宗教;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組織觀念淡漠,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中收受他人財物;經濟上貪婪,收受禮金,利用職權騙取探礦權證後違規經商辦企業獲取鉅額利益;肆無忌憚,膽大妄為,在煤礦轉制和探礦權證、採礦權證審批過程中濫用職權,把工作領域作為“私人領地”,大搞權錢交易、以權謀私。

  

通報稱,劉桂花嚴重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濫用職權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內蒙古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劉桂花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調整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在9月29日,劉桂花因涉嫌受賄、濫用職權,已由烏蘭察布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劉桂花作出逮捕決定。

今年3月25日,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消息:鄂爾多斯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劉桂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政事兒”注意到,劉桂花是一名女性幹部,已於2017年4月退休,至今已3年。

據公開簡歷,劉桂花1956年10月出生,陝西府谷人,此前一直在鄂爾多斯市任職。

她1976年2月起,在鄂托克旗工作了31年,在紀檢、黨政、婦聯等多個部門工作過,2000年升任鄂托克旗旗委書記。

2007年11月,劉桂花升任鄂爾多斯市政協副主席,2013年1月轉任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2017年4月退休。

劉桂花簡歷

劉桂花,女,漢族,1956年10月出生,陝西省府谷縣人,研究生學歷,1976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6年2月參加工作。

1976年2月至1978年7月,在鄂托克旗蘇米圖蘇木借調工作;

1978年7月至1979年8月,鄂托克旗落實政策辦公室幹事;

1979年8月至1981年1月,鄂托克旗紀委紀檢幹部;

1981年1月至1984年2月,在鄂托克旗黨委辦公室工作;

1984年2月至1989年6月,鄂托克旗婦聯副主任;

1989年6月至1992年2月,鄂托克旗體改委主任;

1992年2月至1994年3月,鄂托克旗查汗淖蘇木黨委副書記;

1994年3月至1995年9月,鄂托克旗旗委常委、紀委書記;

1995年9月至1997年11月,鄂托克旗政府副旗長;

1997年11月至2000年10月,鄂托克旗旗委副書記;

2000年10月至2007年11月,鄂托克旗旗委書記(其間:2003年11月至2004年3月,兼任鄂爾多斯市政協黨組成員,2004年3月至2007年11月兼任鄂爾多斯市政協副主席);

2007年11月至2013年1月,鄂爾多斯市政協副主席;

2013年1月至2017年4月,鄂爾多斯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

2017年4月,退休。

2020年3月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