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山西臨汾、安徽合肥、遼寧營口、黑龍江哈爾濱等多地發現冷鏈食品及其外包裝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呈陽性。疫情期間,如何通過抽檢來防控食品安全風險,引起公眾高度關注。
近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佈了《食用農產品抽樣檢驗和核查處置規定》,進一步規範市場監管部門食用農產品抽樣檢驗和核查處置工作。12月7日,記者跟隨市場監管人員對農產品進行抽樣檢驗,查看新規落實情況。
12月7日下午,華銀坊市場內的綠客百貨經營部迎來兩名戴着口罩、手套,身着“白大褂”的食品檢測機構工作人員,與他們相伴的還有兩名馬橋市場監管所的監管人員。
“新規明確,市場監管部門可以自行抽樣或委託承檢機構抽樣。委託抽樣的,應當不少於兩名監管人員參與現場抽樣。”馬橋市場監管所副所長張繼江表示,監管人員可以依法要求被抽樣人出具被抽樣食品的檢驗檢疫證明、核酸檢測報告、消毒證明等憑證或食品安全追溯信息。
尤其是進口冷鏈食品,沒有檢驗檢疫證明、核酸檢測報告、消毒證明、追溯信息的,不得上市銷售,監管部門將立即依法查處。
“看到沒有監管人員陪同,有些經營者會拒絕提供相關信息、拒絕抽檢。”承檢機構業務經理張頤表示,在監管部門的介入下,承檢機構抽樣的同時,監管部門還完成了一次現場核查,進一步降低了來歷不明食品混入市場的風險。
記者注意到,抽檢人員和設備設施的防護消毒均嚴格落實防疫要求。所有進出抽樣場所的抽檢車輛都要經過好似洗車般的“淋浴式”消毒,採樣員佩戴的口罩、手套、鞋套兩小時一換,防護服半天一換,至於取樣的鑷子、封口袋等工具更是堅持一次一換。
確保檢驗結果的精準,採樣過程更要一絲不苟。
比如,檢驗黑魚的恩諾沙星(一種農藥)殘留量是否超過我國國家強制性標準的限定值,採樣員要隨機挑選兩條重量合計不輕於750克的黑魚,由經營者分別對半剖開,形成兩組,每組由兩條黑魚的各一半組成,一組供檢驗,一組留作備樣。
樣品採集完畢後,立即用防拆封的專用採樣袋(事先消毒)封樣,經抽樣人員(含監管人員)、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在樣品封條上共同簽字或者蓋章確認後,放入事先消過毒的採樣箱內。箱外貼有信息板,記錄有采樣批號、保存温度、消毒記錄等關鍵信息。
相比農貿市場的水產攤位,自建冷庫的大型超市、農貿市場、餐飲單位及第三方冷庫、涉及冷鏈的食品生產企業風險更高。
記者從普陀區市場監管局瞭解到,自11月23日至今,該局委託專業檢測機構對轄區內高風險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進行了核酸採樣檢測。
目前,共對42家企業143個冷庫396份樣本進行抽樣檢測,結果均為陰性。之後的每個月,都會對普陀區119家企業的340家冷庫進行全面監測。
普陀區市場監管局食品協調科負責人告訴記者,核酸採樣檢測的重點產品是生鮮、冷凍水產品、畜禽肉類產品,並對相關經營場所內重點攤位的設施、用具表面、冷庫內部表面等進行採樣。一旦發現可疑陽性的食品或物品時,將按要求啓動應急預案。
就算檢測結果沒有問題,經營者也不能在管理上有絲毫鬆懈。監管部門會重點查看冷鏈食品進貨查驗、信息追溯、外箱消殺、從業人員防護等情況。
近期,一家凍品經營者未按規定落實進貨查驗義務,就被普陀區市場監管部門立案查處。
欄目主編:張奕 題圖來源:普陀區市場監管局
來源:作者:陳璽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