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法官受亂港分子威脅,結局亮了

又一法官受亂港分子威脅,結局亮了

導讀:去年11月份於香港中環用雨傘襲擊香港警察的暴徒張俊文在近期接受審判,“攬炒派”不遺餘力大力支持張俊文,通過各種方式慫恿旁聽人員以及提送人員“照顧”張俊文。主審張俊文襲警案的法官鄭紀航遭受到“攬炒派”亂港分子的安全威脅,但仍然堅持公平公正原則,表示被告張俊文仰仗背後的組織勢力無法無天,妄圖利用襲警方式壯大“攬炒派”聲勢,致使無知香港市民認為亂港組織才是正義代表。

又一法官受亂港分子威脅,結局亮了

“攬炒派”多次提出投訴案件,司法機構調查駁回

“攬炒派”威脅法官無果,便轉陽謀為陰謀,派遣多人致信法院投訴鄭紀航判決過程帶有個人感情色彩,應當宣佈結果無效。總裁判官蘇惠德根據法院的調查宣佈針對鄭紀航的投訴證據不足,判決過程中鄭法官一直依照香港基本法例決斷,因此其審判結果自然有效。司法機構附議蘇惠德的言論,力挺依法辦事的裁判官鄭紀航。據瞭解,涉及鄭紀航審判不公的投訴案件共有五起,其中三起案件已經完成調查退回,還有另外兩起已經上訴高等法院等待裁決。

又一法官受亂港分子威脅,結局亮了

五起投訴案件中正有張俊文襲警一案,被告身為22歲的設計師,應當是有正當職業的良好市民,對香港高級督察行兇很有可能是受到亂港組織的煽動和欺騙。但無論如何張俊文犯下的罪行不可否認,裁判官鄭紀航依照香港基本法判處其襲警以及其它罪名成立理所當然,判處張俊文監禁5.5個月也是他罪有應得。司法機構經過調查確定鄭紀航的判決不帶有任何私人情感或政治成分等等,因此判決結果繼續執行。

又一法官受亂港分子威脅,結局亮了

“港獨”分子依法受刑,香港司法愈加完善

另一起案件為21歲學生馬子樂於去年6月份在公共場所私藏3支帶有打火機的噴霧裝置,審訊結果為私藏攻擊性武器罪名成立。鄭紀航裁判官宣讀判詞時着重強調,3個裝置都能夠輕易噴射長達1.5米的高温火焰,可見被告完全是有所預謀才將打火機與噴霧罐配套。最後鄭裁判官判處馬子樂監禁10個月,獲得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可。

又一法官受亂港分子威脅,結局亮了

司法機構調查顯示,鄭裁判官依法採取12個月的量刑標準,最後鑑於被告以往的好評減少兩個月的監禁懲處,完全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所以判決結果公開有效。“攬炒派”分子想法設法污衊公正的裁判官,其本質是想幫助亂港暴力分子逃脱法院的制裁,司法機構怎麼可能讓他們得逞。

文丨淺陌 審丨樂一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894 字。

轉載請註明: 又一法官受亂港分子威脅,結局亮了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