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前夕辭職,妄想躲過黨紀國法的嚴查,最終還是沒能逃脱。7月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光大集團紀檢監察組發佈消息,通報駐光大集團紀檢監察組和山東省菏澤市監委對中國光大銀行原黨委副書記、副行長張華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的結果。
退休前夕辭職去關聯企業領高薪 安排兒子女婿等數十人到光大系統工作
經查,張華宇嚴重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豪華旅遊和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高檔宴請;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權違規安排兒子、女婿、弟弟等親屬及關係人子女數十人到光大系統工作,為多人在職務晉升、工作調動等方面謀取利益,損害光大系統政治生態;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特定關係人謀取利益,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規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違規參與民間借貸;利用職務便利和影響力為他人在融資貸款、人事安排等方面謀利,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通報稱,張華宇身為黨員領導幹部,背離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置黨中央三令五申於不顧,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生活腐化墮落,追求低級趣味;在職時為有關企業謀取利益,退休前夕辭職,辭職後在與原任職務有業務關聯的企業領高薪,是“提前築巢”“逃逸式辭職”腐敗的典型,是權力與資本相互勾連、瘋狂逐利的典型,亦是由風及腐、風腐一體、甘於被圍獵的典型。依據有關規定,給予張華宇開除黨籍、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60歲差一個月辭職 出任信託公司黨委書記
官方簡歷顯示,張華宇,男,漢族,1958年10月出生,大專學歷,198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6年10月參加工作,2001年2月調入中國光大銀行。2001年2月至2007年3月,歷任中國光大銀行總行營業部黨委書記、主任,總行黨委委員、行長助理;2007年3月至2018年4月,歷任中國光大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光大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2018年4月至2018年8月,任中國光大銀行黨委副書記、副行長,光大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2018年9月,即將滿60週歲的張華宇選擇了辭職,當時他在光大銀行擔任副行長已經11年。光大銀行公告顯示,張華宇是因年齡原因向董事會提交辭呈,辭去該行副行長職務。
據報道,張華宇辭職後,中國金融國際發佈公告,委任他為公司非執行董事兼副主席,自2018年11月19日起生效。此後,張華宇還曾出任同方國信投資控股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同方國信系重慶信託控股股東,2020年,張華宇出任重慶信託黨委書記、董事。直到2021年6月底,張華宇還曾以重慶信託黨委書記的身份出席活動。
今年1月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光大集團紀檢監察組和山東省紀委監委發佈了張華宇被查的消息。
去年以來光大銀行已有五名幹部被查
去年以來,光大集團腐敗案件的查處消息不斷傳來,涉及光大銀行、光大實業、光大城鄉環保、光大證券、中國青旅集團等多家子企業,其中光大銀行就有五人,分別是南寧分行兩任原行長周江濤和蘇樹德、信息科技部業務經理陳玉河、交易銀行部總經理夏偉和原副行長孫華宇。孫華宇是其中級別最高的幹部。目前,周江濤、夏偉和張華宇已接受黨紀處分,其他人的調查處理結果還有待披露。
今年2月22日,中央第五巡視組向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黨委反饋了巡視情況。巡視發現的問題包括:履行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有差距,責任壓力傳導不夠,嚴的氛圍沒有形成,重點領域和關鍵崗位廉潔風險較高,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比較突出,部分直管企業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屢禁不止;領導班子擔當作為有不足,攻堅克難意識不強,選人用人和幹部人才隊伍建設還有差距等。
巡視組組長楊正超對光大集團提出的整改意見建議包括:針對性地加強對重點崗位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管理,結合金融領域發生的典型案件深入開展警示教育,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程婕
編輯/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