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安局長證實:警隊國家安全處已成立
(觀察者網訊)“港區國安法”昨已正式刊憲並生效,今天香港警務處已經成立國家安全處,而且有疑似警員出現在非法集會現場。
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警員(右)與其他警員在一起 圖自港媒
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已成立
據香港“東網”報道,今天下午2點,香港特首林鄭月娥與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政府總部舉行記者會,講解國安法的法律及執法細節。
林鄭月娥等人出席記者會 圖自“東網”
林鄭月娥出席記者會時談及,國家此次宣佈由國家層面立法,希望借《港區國安法》完善體制,讓香港能夠繼續行落去。林鄭承認,迴歸至今特區政府未能切實處理好一國及地區關係,未能做好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包括未能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同時未能做好推廣國家歷史的宣傳,促進中央及地區的發展,令香港出現問題,並一觸即發。
她表示,國家此次立法顯示中央有決心恢復香港穩定、保護奉公守法的市民,不被一小撮人的行為影響,維護大多數市民的權益並完善一國兩制,體現中央對特區的高度信任,未來特區政府會做好執行工作。至於執行的經費方面,則由財政司司長從一般收入賬目撥出。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記者會證實警隊已成立國家安全處,將由警務處副處長擔任主管,現正物色人選。他還指出,恐怖活動及勾結境外勢力必需監禁。
另外,律政司需設立專門部門,負責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檢控工作和其他相關法律事務,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工作已大致完成,已安排相關同事,準備需要時開展工作,但仍然需要時間公佈部門負責人。
港媒發現疑似國家安全處警員
另據港媒報道,下午1時在維園噴水池附近,港媒記者發現有5名便衣警員到場,他們戰術背心上的行動呼號呈粉紅色,上面寫有“N”及一個數字,相信英文是小隊稱呼,數字用作分別警員身份。該批警員均戴有耳機及配備頭盔,每當有防暴警員截查市民時都會上前查看,但未見有進行紀錄。
疑似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警員 圖自港媒
港媒稱,該批警員為警隊為國安法新設部門“國家安全處”人員,“N”即指“National”,與防暴警的藍色卡紙有別,因急切需要而未及設計。
1日下午,香港警方還首次在非法集會現場舉起紫色旗進行警告,並對首名“以身試法”的亂港分子實施了逮捕行動。
港警首次在非法集會現場舉起紫色旗進行警告 圖自星島日報
紫色旗正反面分別用中英文標註:你們現在展示旗幟或橫額/叫喊口號/或其他行為,有分裂國家或顛覆國家政權等意圖,有可能構成《港區國安法》的罪行,你們可能會被拘捕及刑事檢控。
本文系觀察者網獨家稿件,未經授權,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