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居正萬曆十年故去,其實時間正好兒。萬曆十年故去,保留了自身在歷史的地位。時間再長,要麼眼看着自己的改革成果丟失、天下大亂;要麼江山失去。
因為,張居正被人評價的兩大歷史貢獻:一:一條鞭法;二:考成法的問題那時還都沒有開始顯現。
(1)張居正並沒有改變“明亡的根本原因”
張居正作為臣,他説領導的改革(也有人認為夠不上改革只能被稱為革新)並沒有改變以下兩個問題。
其一:商業對政壇的侵襲。
張居正和張四維、王崇古等大官商的合作緊密,最終又因為矛盾而在死後被清算。而這些人,也是後來萬曆掙不上税(甚至不去徵)的主要人羣。
因為商業化發展,所引發的明朝傳統儒家文化、傳統秩序的崩塌,而這種崩塌卻沒有帶來歐洲那樣的資本主義階層的崛起壯大。
明朝的資本主義萌芽並不強大,即使強大如江南的資本主義萌芽,其後來所領導的市民運動,也只是針對閹黨,並沒有針對封建社會、特別是封建帝王的綱領。他們所能用的仍然是傳統儒家早已確定的思想——仁君。
其二:並沒有改變朱元璋父子設計的——藩王“豢養”政策,以及一大批土地兼併的根本所在,由此,根本無法抑制流民問題。如果想改變,以張居正作為臣子的身份,他是沒有辦法改變的——頂層設計問題只能靠最高統治者拍板。
張居正所能多收上來的税,連藩王一個問題都解決不了。更何況,包括徐階在內等大批退休官員土地兼併(買房買地)所造成的流民問題。
(2)一條鞭法和考成法的各項問題在張居正死後出現
“一條鞭法”要求白銀繳税,當初實行前葛守禮等人就認為應該:分地區執行,南方多銀、北方少銀、西北貧銀,全都交白銀很多地區沒有白銀。但張居正並沒有考慮這一點。而是“一刀切”執行,雖然在短期內擴大了財政收入,但卻造成西部地區在有白銀積累情況下,可以度過初期的税收。
但當自然災害、吏治因為熟悉“一條鞭法”的剝削方式後採用新的形勢貪腐(交白銀貪腐總比交糧食貪腐容易)等,西部流民眾多、賣兒賣女賣房子賣地的情況比較普遍。
否則,我們就很難明白:為什麼黃宗羲、顧炎武、王夫之等“三大思想家”都主張“廢銀”了。因為,他們經過那個時代。
至於“考成法”,因為“以人治國”的問題,淪為“黨爭”的手段根本就不用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