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造路口文明須破“法不責眾”思維

塑造路口文明須破“法不責眾”思維

隨着“文明駕車 禮讓行人”專項整治行動持續開展,許多司機已經有了禮讓意識,然而一些不守交通法的行人和電動自行車,也讓不少司機產生了“憑啥只有我在讓”的不平衡感。

站在司機的角度,目睹行人闖燈、自己讓出的空間被亂竄的電動自行車等佔據,覺得“吃虧”是人之常情。但所有問題,終究要回到法律法規層面去看。《道路交通安全法》講得很明白,在道路上,機動車是強勢一方,負有避免事故發生、保護交通參與人的法定義務,無論出現怎樣的情況,都不能突破“保障人的生命安全”的底線。從這個原則出發,在斑馬線前減速慢行,主動禮讓是司機的責任,不因行人是否違法而改變,更不能滋生“撞了白撞”的路怒心理。至於行人、騎車人交通違法的後果,自有交警作出處罰。因此不論面對怎樣的路口狀況,“讓”是所有司機的必選項。

但現實中確實大量存在諸如三三兩兩行人組團闖燈等現象,也亟待改變。許多人放棄自我約束,就因為“法不責眾”心態作祟。沒探頭就闖,沒交警就衝,沒牌照就躥,只要破壞秩序時沒被逮住,就可以佔到幾分鐘便宜,這種對於守法者的不公平,久而久之就會形成“守規矩吃虧”的暗示,最終導致“劣幣驅逐良幣”。必須明確,一條斑馬線,是對“線上人”和“線外車”的雙向約束,守法決不是單方的責任和義務,相應地,單方的禮讓也很難穩固和持續。

不讓守法者感到不公,需要持之以恆的普法行動,更需要打破“法不責眾”的習慣思維。通過處罰讓違規者感到痛,以法紀的剛性重塑規則意識,是讓公眾普遍瞭解法律底線、樹立是非觀念最有效的辦法。過去,針對超速、加塞、逆行、違停、遮擋號牌等違法行車行為,我們通過交警隨機設卡、電子眼布控、加大扣分力度等手段狠抓狠罰,今天這類行為已不多見。同樣,面對闖紅燈的行人與騎車人,還有不禮讓斑馬線的司機,我們同樣需要創新科技手段,增強執法力度,織密監管之網,讓斑馬線成為所有交通參與者心中的“規矩線”,早日達成“車讓人、人守法”的共識,為進一步提高路口通行效率打好基礎。

以更大視角看,北京作為首都,不只斑馬線上的文明要有首善標準,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呼喚文明水位的整體提升。這需要大家積極從我做起,內化規矩意識,以自身對文明的信仰和堅守,塑造文明守禮北京人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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