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31日除夕,長潭河侗族鄉某高山村一村民張某被其配偶楊某用鐵錘打傷頭部,在派出所,張某情緒激動,要求在工作人員見證下,要將楊某打成同樣傷,各付各的責任。
考慮到此前二人還曾到法庭打過離婚官司,又因其他事情報過警,如不能妥善解決,可能會引發更大矛盾糾紛。在當地黨委牽頭下,我院長潭河法庭與鎮綜治中心、派出所組成聯合調解小組,分析研判後對張某、楊某二人進行調解。
案 情 回 顧張某、楊某多年從未聯繫,但也未離婚。除夕日,張某去看望婚生子,楊某認為張某想來耍混鬧事,遂用錘子將張某打傷。
調解小組先就事論事,楊某的行為涉嫌故意傷害他人,而張某報復想法也可能導致違法行為,同時,調解小組一致認為,張某、楊某矛盾的根源在於婚姻矛盾,離婚糾紛不處理好,可能還會產生其他矛盾糾紛。調解小組層層分析矛盾,逐層解決,經過長達4小時的釋法説理,張某打消報復念頭,楊某、張某二人就此次傷人事件相關賠償事宜達成協議。最後,在長潭河法庭庭長黃瀟的幫助下,二人當場寫好離婚起訴狀,法庭當場立案,並約定待張某傷好後,確定醫療費具體金額之後,即調處雙方的離婚事宜。
供稿|長潭河法庭
編輯|彭 媛審核|王 一【來源:宣恩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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