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醫保門診 明年實行“共濟”

本報訊(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張永) 從2022年1月1日起,《安徽省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辦法》將正式執行。12月30日,記者從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實施辦法》將進一步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推動職工醫保門診保障由個人積累式保障模式轉向社會互助共濟保障模式。

省醫療保障局副局長汪和平在新聞發佈會上介紹説,《實施辦法》對個人賬户使用管理進行了改革,通過調整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户結構後增加的統籌基金用於建立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全省職工醫保在職職工個人賬户由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計入,計入標準原則上控制在本人蔘保繳費基數的2%;退休人員個人賬户原則上由統籌基金按定額劃入,劃入額度逐步調整到統籌地區根據本辦法實施改革當年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2%左右。”同時,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統籌基金。個人賬户可用於支付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配偶、父母、子女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等4類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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