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文,透露了曾擔任四川銀保監局副局長、包商銀行接管組副組長的李國榮,在其被調查2個月後,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的原因:借參與風險處置工作之機以權謀私。9月28日,中紀委披露,中國銀保監會法規部一級巡視員蔡江婷涉嫌嚴重違法,目前正接受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監委監察調查。
近期,多名中央一級金融單位幹部被查處,其中包括國家開發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何興祥,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河南省分行原黨委副書記、副行長楊百路,交通銀行遼寧省分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於化源……金融反腐持續深化,案件查辦深度和廣度不斷拓展。
近期,十九屆中央第八輪巡視將對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等25家金融單位黨組織開展巡視。
李國榮被查原因披露:
借參與風險處置工作之機以權謀私
9月2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刊發《深度關注 | 懲治金融腐敗和防控金融風險一體推進 打掉“老鼠” 護住“玉盤”》一文,透露了曾擔任四川銀保監局副局長、包商銀行接管組副組長的李國榮,在其被調查2個月後,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的原因:借參與風險處置工作之機以權謀私。
文章指出,有的金融監管幹部甚至借參與風險處置工作之機以權謀私。今年7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聯合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監委查處的四川銀保監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李國榮便是一個典型。
“在包商銀行接管組任職以來,李國榮利用風險處置權力大肆斂財,接受私營企業主請託,插手干預被接管銀行機構及關聯銀行機構資金借貸事項,利用職務便利,在被監管金融機構貸款發放或展期、貸款利息減免、債務重組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是‘靠接管吃接管’的典型。”駐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有關負責人説。
今年7月,中紀委網站披露,銀保監會四川監管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李國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經國家監委、內蒙古自治區監委指定管轄,呼和浩特市監委對其監察調查。
上述文章指出,在包商銀行嚴重信用風險系列腐敗案件查辦中,駐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與銀保監會黨委、包商銀行接管組以及內蒙古當地保持密切溝通,反覆評估風險,穩妥選擇介入調查時機。同時協調內蒙古銀保監局做好風險應急預案,防止發生擠兑等次生金融問題。
李國榮曾先後參與了成都農商行和包商銀行的風險處置工作。2019年5月24日,央行、銀保監會聯合公告包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出現嚴重信用風險,決定對包商銀行實行接管,在包商銀行的風險處置過程中,李國榮擔任包商銀行接管組副組長。2018年3月,李國榮作為“風險監測組”負責人帶隊進駐成都農商行。
公開資料顯示,李國榮自2003年起在原銀監(現銀保監會)系統工作,至今已長達18年。曾先後歷任黨委辦公室秘書處副處長、處長等職;2016年4月至2018年10月,任原銀監會四川監管局黨委委員、副局長;2018年10月至2018年11月,任銀保監會四川監管局籌備組成員;2018年11月至今,任銀保監會四川監管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銀保監會法規部一級巡視員蔡江婷被查
9月28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內蒙古自治區監委消息:中國銀保監會法規部一級巡視員蔡江婷涉嫌嚴重違法,目前正接受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監委監察調查。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多名金融監管部門幹部“落馬”都與內蒙古相關。除蔡江婷外,2019年11月,內蒙古銀保監局原黨委委員劉金明被查;2019年12月,內蒙古銀保監局原黨委委員賈奇珍被查;2020年6月,原內蒙古銀監局局長薛紀寧被查等。
從履歷來看,蔡江婷一直在央行、銀保監繫統工作。其中1986年8月至2003年9月在央行工作。2003年9月開始在原銀監會工作,至2006年5月,任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監管二部監管二處處長、監管四處處長、股份制商業銀行現場檢查處處長。2014年9月至2016年6月,任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法規部副主任;2016年6月至2018年3月,任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法規部巡視員;2018年3月至2018年9月,任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正局級幹部(機構改革,原任職務自然免除);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任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法規部巡視員;2019年6月至今,任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法規部一級巡視員。
金融反腐持續深化
案件查辦深度廣度不斷拓展
近期,多名中央一級金融單位幹部被查處,其中包括國家開發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何興祥,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河南省分行原黨委副書記、副行長楊百路,交通銀行遼寧省分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於化源……金融反腐持續深化,案件查辦深度和廣度不斷拓展。
在查處相關案件的同時,紀檢監察機關督促各職能部門逐案緊盯,積極追繳挽回相關損失,例如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通過嚴查包商銀行系列腐敗案件,推動蒙商銀行清收欠款266億元,收繳違紀款4552萬元。
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強調,要統籌做好重大金融風險防範化解工作,一體推進懲治金融腐敗和防控金融風險。
中紀委網站文章指出,從近年來查處的案件看,金融腐敗的輻射範圍極為廣泛, 從傳統銀行信貸到證券、保險、擔保、信用評級領域,涉及監管尋租與共謀、證券內幕交易、融資信息欺詐、信貸交易中利用職務便利索取額外收入、新型利益輸送等。
上述文章指出,金融機構自主經營管理權較大,對“一把手”監督乏力,金融腐敗鏈條式特徵與蔓延性容易引發系統性風險。長期以來,金融機構獨立法人的自主經營管理權較大,特別是信貸業務“重放輕管”的現象仍較突出,內控機制不健全尤其是對“一把手”監督乏力,“上級監督太遠、同級監督太軟、下級監督太難”等問題依舊存在於一些金融機構特別是基層分支機構中。
近期,十九屆中央第八輪巡視將對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等25家金融單位黨組織開展巡視。
來源:證券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