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新聞傳媒集團記者楊璐
本報訊 日前,我市發佈《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完善全市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鈎聯動機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以加大低收入困難羣體保障力度,確保困難羣眾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價上漲而降低。根據《通知》,保障對象包括享受定期撫卹補助的優撫對象、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以及根據國家、省政策納入的羣體。
《通知》提出,價格臨時補貼不能重複享受。各地區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退役軍人部門應加強信息核對。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同時具有定期撫卹補助的優撫對象、城鄉低保對象和特困供養人員身份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發放價格臨時補貼,民政部門和退役軍人部門不再發放。城鄉低保對象和特困供養人員,同時具有定期撫卹補助的優撫對象身份的,由民政部門發放價格臨時補貼,退役軍人部門不再發放。
《通知》明確,聯動機制以市級為單位統一啓動或中止,並執行省政府在全省範圍內全面啓動或中止聯動機制政策。滿足以下任一條件即啓動聯動機制,向保障對象發放價格臨時補貼:1.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單月同比漲幅達到3.5%。2.CPI中的食品價格單月同比漲幅達到6%。享受定期撫卹補助的優撫對象、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以及根據國家、省政策納入羣體的價格臨時補貼標準=本市同期月均城市低保標準×城鎮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SCPI)同比漲幅。其中,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發放的價格臨時補貼和失業保險金總額高於我市最低工資標準96%的,按照96%執行。按上述公式計算和要求得出的價格臨時補貼標準每月不足20元的,按20元發放;超過20元據實發放。國家、省對聯動機制啓動有明確規定的,大連市補貼標準和時限不低於國家、省定水平。價格臨時補貼實行“按月測算、按月發放”。達到啓動條件時,要在價格指數發佈後及時啓動聯動機制,並確保聯動機制啓動後20個工作日內完成價格臨時補貼發放。在向保障對象發放價格臨時補貼時,要註明所發補貼為“價格臨時補貼”。當月所有啓動條件均不滿足時,即中止聯動機制,停止發放價格臨時補貼。
《通知》還提出,當CPI長期波動,連續發放價格臨時補貼6個月以上時,各部門要做好保障措施聯動相關工作。對於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保障標準,當年尚未開展提標工作的,要根據我市人均消費支出及物價變動等情況,合理確定提標幅度;當年已提高標準且達到省定幅度的,可不再次提標,根據物價漲幅情況接續發放價格臨時補貼。優撫對象補助標準由市退役軍人局、市財政局按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及時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國家文件和《遼寧省失業保險條例》相關規定適時調整。自提高相關保障標準之日起,停發當月相應保障對象價格臨時補貼。
來源:大連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