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手機的“癮”從何而來
這種癮是讀物造成的呢?還是因為錯誤的閲讀方式,才有了這種令人慾罷不能的慾望?
文/徐賁 (美國加州聖瑪利學院教授)
資料圖:市民在地鐵上讀書中新社記者 任東 攝
讀到一篇《你看網絡小説成癮嗎》的文章,作者談的是讀網絡小説成癮的經歷:“網文上癮,比毒品的影響力還要大。它對你的影響,深入人的身體、精神和心靈,從骨子裏改變一個人。……我上癮最嚴重的時候,曾經連續48小時不睡覺、24小時不吃飯,一直在牀上躺着看小説;我曾翹掉整整一個學期的課、看壞了一部3000元價位的手機;……不知不覺中,懶散、消沉和墮落已經深深地刻入我的骨頭裏了,我逐漸地成為以前的我最討厭的樣子。”
作者用“毒品”之害來形容網文之癮,把一種閲讀習慣和愛好同時表述為一個生理醫學和道德問題。在對其他上網行為(如網絡遊戲、社交、網遊、網購)的批評中,這種表述也很常見。但這樣表述是有問題的。它把“令人上癮”的網文、遊戲、微信、郵件等錯誤地理解為具有某種危害本質的東西。作者那種欲罷不能的經驗體會是真實的,但他對這種經驗實質的認識和解釋卻並不正確。就好比一個人生病發燒,誤以為是中了邪或被下蠱降頭。
以有毒害性的“癮”來看待新媒介的閲讀,並不是互聯網時代才有的事情。19世紀人們對小説的許多指責中就有非常相似的先例。那時的小説就像今天的網絡小説。19世紀最流行的是“情感小説”(sensational novel),英國哲學家亨利・曼瑟爾批評説:“閲讀情感小説的讀者就像是不停慢飲的酒客……永遠有喝酒的慾望。”這種無止境的慾望就是癮。
一種看法是,癮是由不良讀物造成的。1887年,英國著名的文學評論刊物《愛丁堡評論》發表了一篇題為《街頭文學》(The Literature of the Streets)的文章。文章抨擊以年輕學生為讀者對象的大眾文學讀物,這種讀物“到處都是,方便易得,但都下了毒藥。趣味無不虛假,調料無不邪乎。每一口,吃下去的都經過了炮製,喝下去的都下了迷藥,既不能真的充飢,也不能真的解渴”。
英國詩人阿爾弗雷德・奧斯丁也認為,“讀小説的人不像慢飲的酒客那樣費錢和令人討厭,也不會給家庭帶來那樣的危害和恥辱。但是,他個人肯定有軟弱的毛病,趣味低俗、意志力薄弱、理解力可悲”。而這些都是給輕鬆廉價的讀物害的。上癮不僅是一種“病”,而且是一種“失德”。
德國哲學家約翰・戈特利布・費希特持另一種看法。他同意閲讀有一種麻醉人的作用,但他是這樣解釋的:“為閲讀而閲讀的習慣與任何一種心靈習慣都不相同。開始是非常好的,但倘若沉溺於此,很快就會變得不能自拔。就像其他麻醉品治療一樣,它將人置於一種半睡半醒的快樂狀態,將他催眠,進入一個甜蜜的忘卻之鄉,一點也不用他自己費勁。我覺得這與吸煙非常相似,吸煙最能説明它。誰要是嚐到它那種快樂,就會念念不忘,別的什麼都顧不得了。”
在費希特眼裏,沉溺於某種閲讀,不是讀物本身造成的,而是閲讀者缺乏自控力,自我放任,把好事變成壞事,甚至是一種罪過,但也是可以通過人的自由主觀意志糾正的,關鍵是對“度”的調整。
費希特的看法對我們今天客觀看待網絡上的“有癮行為”有啓發作用。與其責怪數碼時代的互聯網或其他新媒介技術,與其責怪大眾文化的低俗或精神腐蝕作用,我們不如把注意力更多地放在對青年學生自制力的培養和訓練上。
斯坦福大學健康心理學家凱利・麥格尼格爾在《自控力》一書中,以一位31歲女士的“查郵件癮”為例,討論了“網癮患者康復”的問題。他首先讓她知道網癮是怎麼一回事(認知),一個星期以後,“她已經意識到自己在做什麼了,這讓她能夠阻止自己,而不是一頭栽進去”。她明白了“自己查收郵件是為了緩解不安,而她以前還以為只是為了獲取信息呢”。書裏討論的自控力和意志力問題當然要複雜許多,但認識到網癮既不是病,也不是失德,而是一種可以糾正的習慣,也許是可行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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