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手机的“瘾”从何而来
这种瘾是读物造成的呢?还是因为错误的阅读方式,才有了这种令人欲罢不能的欲望?
文/徐贲 (美国加州圣玛利学院教授)
资料图:市民在地铁上读书中新社记者 任东 摄
读到一篇《你看网络小说成瘾吗》的文章,作者谈的是读网络小说成瘾的经历:“网文上瘾,比毒品的影响力还要大。它对你的影响,深入人的身体、精神和心灵,从骨子里改变一个人。……我上瘾最严重的时候,曾经连续48小时不睡觉、24小时不吃饭,一直在床上躺着看小说;我曾翘掉整整一个学期的课、看坏了一部3000元价位的手机;……不知不觉中,懒散、消沉和堕落已经深深地刻入我的骨头里了,我逐渐地成为以前的我最讨厌的样子。”
作者用“毒品”之害来形容网文之瘾,把一种阅读习惯和爱好同时表述为一个生理医学和道德问题。在对其他上网行为(如网络游戏、社交、网游、网购)的批评中,这种表述也很常见。但这样表述是有问题的。它把“令人上瘾”的网文、游戏、微信、邮件等错误地理解为具有某种危害本质的东西。作者那种欲罢不能的经验体会是真实的,但他对这种经验实质的认识和解释却并不正确。就好比一个人生病发烧,误以为是中了邪或被下蛊降头。
以有毒害性的“瘾”来看待新媒介的阅读,并不是互联网时代才有的事情。19世纪人们对小说的许多指责中就有非常相似的先例。那时的小说就像今天的网络小说。19世纪最流行的是“情感小说”(sensational novel),英国哲学家亨利・曼瑟尔批评说:“阅读情感小说的读者就像是不停慢饮的酒客……永远有喝酒的欲望。”这种无止境的欲望就是瘾。
一种看法是,瘾是由不良读物造成的。1887年,英国著名的文学评论刊物《爱丁堡评论》发表了一篇题为《街头文学》(The Literature of the Streets)的文章。文章抨击以年轻学生为读者对象的大众文学读物,这种读物“到处都是,方便易得,但都下了毒药。趣味无不虚假,调料无不邪乎。每一口,吃下去的都经过了炮制,喝下去的都下了迷药,既不能真的充饥,也不能真的解渴”。
英国诗人阿尔弗雷德・奥斯丁也认为,“读小说的人不像慢饮的酒客那样费钱和令人讨厌,也不会给家庭带来那样的危害和耻辱。但是,他个人肯定有软弱的毛病,趣味低俗、意志力薄弱、理解力可悲”。而这些都是给轻松廉价的读物害的。上瘾不仅是一种“病”,而且是一种“失德”。
德国哲学家约翰・戈特利布・费希特持另一种看法。他同意阅读有一种麻醉人的作用,但他是这样解释的:“为阅读而阅读的习惯与任何一种心灵习惯都不相同。开始是非常好的,但倘若沉溺于此,很快就会变得不能自拔。就像其他麻醉品治疗一样,它将人置于一种半睡半醒的快乐状态,将他催眠,进入一个甜蜜的忘却之乡,一点也不用他自己费劲。我觉得这与吸烟非常相似,吸烟最能说明它。谁要是尝到它那种快乐,就会念念不忘,别的什么都顾不得了。”
在费希特眼里,沉溺于某种阅读,不是读物本身造成的,而是阅读者缺乏自控力,自我放任,把好事变成坏事,甚至是一种罪过,但也是可以通过人的自由主观意志纠正的,关键是对“度”的调整。
费希特的看法对我们今天客观看待网络上的“有瘾行为”有启发作用。与其责怪数码时代的互联网或其他新媒介技术,与其责怪大众文化的低俗或精神腐蚀作用,我们不如把注意力更多地放在对青年学生自制力的培养和训练上。
斯坦福大学健康心理学家凯利・麦格尼格尔在《自控力》一书中,以一位31岁女士的“查邮件瘾”为例,讨论了“网瘾患者康复”的问题。他首先让她知道网瘾是怎么一回事(认知),一个星期以后,“她已经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了,这让她能够阻止自己,而不是一头栽进去”。她明白了“自己查收邮件是为了缓解不安,而她以前还以为只是为了获取信息呢”。书里讨论的自控力和意志力问题当然要复杂许多,但认识到网瘾既不是病,也不是失德,而是一种可以纠正的习惯,也许是可行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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