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延邊州建立府院聯動機制 開啓行政爭議協調化解新模式

由 終廷花 發佈於 綜合

吉林日報

近年來,延邊州中級人民法院在全省率先建立轄區統一模式的府院聯動機制並落細落實,探索出行政審判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新路徑。

近十年來,延邊兩級法院緊密圍繞黨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不斷嘗試改革創新,探索化解行政爭議的有效措施。在行政案件“裁執分離”“相對集中管轄”“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等司法改革和審判工作長期的實踐中得到政府的良好反饋,與行政機關建立良好的溝通互動關係,為府院聯動機制的確立和運行打下良好基礎。

府院聯動機制的重點在於行政糾紛訴源治理、有效化解行政爭議。針對重點行政執法領域、重大民生工程,延邊州中級人民法院與行政機關共同研究制定指導意見,促進司法與行政有效銜接,及時提出司法建議,規範行政機關行為,通過建立信息交流共享機制,傳導行政審判前沿理念,在規範行政行為、保障羣眾合法權益、預防和減少行政糾紛、服務黨委政府中心工作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今年,延邊州全面建立府院聯動機制,使長期以來的府院聯動工作進一步制度化、規範化、精細化。

早行動,做好前期調研準備工作。今年1月開始,延邊州中級人民法院組織延邊兩級法院行政審判骨幹力量組建調研團隊,在對延邊行政審判各項數據全面總結梳理的基礎上,分析自治州法治政府建設水平與國務院《市縣法治政府建設示範指標體系》要求存在的差距不足。通過視頻會議組織研討,研究確定延邊推進府院聯動的方向和路徑。同時,廣泛收集全國各地府院聯動的經驗做法,組成專門工作組擬定延邊州和縣(市)府院聯動實施辦法。

同部署,構建全地區統一聯動機制。3月31日,延邊州政府與延邊州中級人民法院聯合召開延邊州第一次府院聯席視頻會議,同時舉行行政爭議協調化解中心揭牌儀式,標誌着府院聯動機制在延邊轄區全面落地運行。會後,各縣市建立全州統一府院聯動模式,八個縣市均成立府院聯動工作委員會,並印發府院聯動機制工作規則和行政爭議協調化解中心工作規則。

強效應,將延邊模式擴展至長白山保護開發區。基於對長白山保護開發區的行政案件管轄權,延邊州中級人民法院主動與白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和長白山保護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溝通協調,以延邊府院聯動相關規則為藍本,共同擬定長白山府院聯動方案和操作規則,建立統一的府院聯動機制。

法院對政府重大決策、重大項目實施中的相關法律問題參與論證是府院聯動的一項重要工作機制,有利於提高地方依法行政水平、發揮法治保障作用。

延邊州中級人民法院準確把握府院聯動的功能定位,將府院聯動的頂層設計理念融入到延邊州和長白山府院聯動的相關規則中,並進一步明確細化。

通過與延邊州政府、長白山管委會共同出台府院聯動機制工作規則明確健全重大事項研判機制、建立重大案件協調化解機制、規範行政機關應訴機制等府院聯動八項工作機制,同時,通過府院聯動專項會議促進解決政府項目推進中的難題,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行政爭議發生。

通過制定行政爭議協調化解中心工作規則,明確中心的設立目的、人員組成、辦理行政爭議範圍、啓動方式、工作流程和形式、結果,為行政爭議協調化解提供明確工作指南和操作指引。雙軌推進,府院聯動實體運行成效顯著。依託州府院聯動平台,延邊州中級人民法院與延吉市共同召開兩級府院聯動現場會,就延吉市政府一涉及4500餘人切身利益的重大徵收項目推進過程中所涉相關法律問題予以解答,並對需引起重視的有關程序及行政相對人利益保護問題作出提示,助力政府重大公益項目的順利推進。就汪清縣涉及1萬餘户民生項目存在的法律問題進行研討,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説明,提示縣政府注重證據固定和保存,增強法律意識、程序意識,確保在重大項目實施過程中的行政行為符合相關法律規定,避免程序違法行為發生。

延邊兩級法院依託府院聯動平台,為人民政府及其行政機關提供具體法律意見29次,切實從源頭規範行政行為,減少行政爭議發生。

截至7月31日,全州兩級行政爭議協調化解中心已接收各類行政爭議102件,成功化解43件。延邊州一審行政訴訟新收案件201件,與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4.10%,非訴行政行為申請執行審查新收案件102件,與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9.29%,整體行政新收案件與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5.94%。(記者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