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越南出入境管理局發佈消息:2020年3月1日之後入境越南的外國公民,包括免簽入境、電子簽證入境或者旅遊簽證入境的,簽證可自動延期至6月30日。
以上人員人員在上述時間內可以出境且不需要辦理暫住證。
3月1日之前入境越南,受疫情影響滯留在越南的,如果有本人能夠提供相關證明或者是所屬國外交部門出具越南文版相關公函證明確實是因為疫情等因素滯留在越南的,或是得到越南官方允許的,也可以自動續簽至6月30日。
上述公民出境時需要出具相關的公函和證明材料等。
其餘外國公民在越南期間需要開具暫住證,並按照越南的相關規定出具健康證明。
至於很多人關心的6月30日之後的簽證問題:目前目前越南的疫情基本得到控制,其餘國家的疫情形勢也已經有所好轉,到時自會根據新的形勢來制定新的出入境和簽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