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新造假案待落槌。
頂格罰款、終身禁入、重大違法退市風險、追究刑責,*ST康得(002450.SZ)財務造假案迎來二次告知。
6月28日深夜,*ST康得公告稱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下稱“《告知書》”),這距離第一次告知已過去將近一年時間。
一年間,康得新方面先後要求召開了4次聽證會,不過沒有改變證監會對財務造假主要事實的認定,以及頂格處罰的決定。
根據最新《告知書》,*ST康得存在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強制退市情形的可能性,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公司實際控制人鍾玉被處以90萬元罰款,且目前仍在刑事程序當中。據張家港市公安局官方微博2019年5月12日晚消息,鍾玉因涉嫌犯罪已被警方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作為“兩康”大案之一,康得新財務造假之惡劣登峯造極。2015年之後連續四年,每年虛構銷售業務,虛增收入和利潤,且財務窟窿越來越大。調查顯示,康得新2015年至2018年,年報中虛增利潤總額分別為22.43億、29.43億、39.08億、24.36億,其中2018年造假額是年報披露額的7.11倍。
四年間,同樣是虛假數字的還有康德新的銀行賬户。2015年至2018年,年報中披露的年末銀行存款餘額分別是95.71億、146.9億、177.81億、144.68億。每年百億現金趴在賬上的“大牛股”,實際調查卻發現,康得新及其合併財務報表範圍內 3 家子公司的 4個北京銀行賬户的資金,被實時、全額歸集到康得集團賬户,康得新及其各子公司北京銀行賬户各年實際餘額為 0。
控股股東康得集團直接掏空上市公司還不夠,還在2016年、2017年,利用康得新子公司與廈門國際銀行和中航信託分別簽訂《存單質押合同》,為康得集團提供擔保,2016年至2018年連續擔保債務本金分別為14.83億、14.63億、14.63億。
據調查,康得新另一項財務造假,是將聲稱投入先進高分子膜材料項目、建設裸眼3D模組產品等項目募資,以採購款等方式轉出24.53億,並經過多道流轉後主要資金迴流至康得新,用於歸還銀行貸款、配合虛增利潤等。
而鍾玉作為康得新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是康得新虛增利潤的決策者、組織者,負責制定虛假業績指標和協調各部門,負責安排配合虛假業務的供應商、客户及安排相應的資金,在康得新信息披露違法行為中居於核心地位,直接組織、策劃、領導並實施了涉案違法行為,是最主要的決策者,證監會認定,其行為直接導致康得新相關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的發生,情節特別嚴重。
基於此,證監會對鍾玉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包括,不得繼續在原機構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機構中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證監會主席易會滿近日曾表示,近期集中力量查辦康得新、康美藥業(600518.SH)等一批市場高度關注、影響惡劣的重大財務造假案件,起到了震懾作用。
在加強打擊造假的法治化建設方面,新修訂的《證券法》已於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大幅增加了對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的懲罰力度。中國《會計法》對會計審計業務作出了嚴格要求,正在修訂中的《刑法》也將大幅提高財務造假犯罪行為的量刑力度。
易會滿稱,財務造假是資本市場體內的毒瘤,中國證監會始終對此絕不姑息,嚴厲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