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民營經濟發展
近年來
受到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
如東縣人民檢察院
牢記這一重大職責
主動作為、多舉措
為民營企業營造良好司法環境
近日
如東檢察院辦理的一起
涉民營企業的案件入選了
全國檢察機關羈押必要性審查精品案件
什麼是羈押必要性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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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三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後,人民檢察院仍應當對羈押的必要性進行審查。對不需要繼續羈押的,應當建議予以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有關機關應當在十日以內將處理情況通知人民檢察院。
案件回顧
張某某是如東一家海鮮商行的業主
去年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逮捕
當時
因賠償問題被害人家屬鬧得不可開交
而員工也紛紛提出離職、索要工資
商行可能就此倒閉
為化解矛盾
彌合社會裂痕
如東檢察院適時引入刑事和解機制
積極與相關的各方接觸
促成和解
雙方終於達成刑事和解
在此基礎上
檢察院依法向公安部門提出
變更強制措施的建議
最終
張某某得以取保候審
近年來
如東檢察院不斷改進涉企案件辦理方式
為民營經濟健康發展
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務
此外
在開展法律監督的同時
還積極延伸檢察職能
主動服務於經濟升級轉型
來源:南通新聞圈
編輯、製作:孟再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