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近年来
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
如东县人民检察院
牢记这一重大职责
主动作为、多举措
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近日
如东检察院办理的一起
涉民营企业的案件入选了
全国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
什么是羁押必要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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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案件回顾
张某某是如东一家海鲜商行的业主
去年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逮捕
当时
因赔偿问题被害人家属闹得不可开交
而员工也纷纷提出离职、索要工资
商行可能就此倒闭
为化解矛盾
弥合社会裂痕
如东检察院适时引入刑事和解机制
积极与相关的各方接触
促成和解
双方终于达成刑事和解
在此基础上
检察院依法向公安部门提出
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最终
张某某得以取保候审
近年来
如东检察院不断改进涉企案件办理方式
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此外
在开展法律监督的同时
还积极延伸检察职能
主动服务于经济升级转型
来源:南通新闻圈
编辑、制作:孟再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