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自認為老顧客做蛋糕少給10塊錢,店家不同意,顧客竟氣憤報警

現在有些人覺得,買東西討價還價是一件丟人的事情,殊不知千百年來,大多數交易都是在討價還價中完成的。討價還價是一種簡單的談判方式,它使得交易得以建立在溝通的基礎之上。既然是一種談判,那討價還價的結果就應當符合買賣雙方的意願,否則生意是談不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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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標河北省石家莊市,民警接到了一名楊姓女士的報警,而報警的原因,竟是因區區10塊錢鬧起了糾紛,到底是怎麼回事兒呢?由於丈夫要過生日,楊女士就想給丈夫一個特別的生日禮物,於是帶着兩個孩子來到一家蛋糕店,因為這裏提供體驗做蛋糕的DIY服務,她想讓倆孩子親手為爸爸做生日蛋糕。想法確實很不錯,可在最後結賬時,雙方發生了分歧,並鬧到了互不相讓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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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楊女士描述,蛋糕做完後的價格應該是101.8元,自己給對方轉了90元過去。然而店家不同意,説最低100塊,非要他再轉10塊錢,否則就算把蛋糕砸了也不能讓她帶走。這讓楊女士很是惱火,自己只是還價了10塊錢,況且自己是這家店的老顧客了,以前每次買東西老闆都給便宜一些。可最近店裏換了新老闆,沒想到一點優惠都不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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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楊女士的説法,店家並不認同。首先,老闆表示他們從來沒有説過“砸了也不讓帶走”的話,只是説如果不把錢給夠,不能讓她拿走蛋糕。最重要的是,這事兒並不在於10塊錢是多還是少,自己是做生意的,就算砍價至少也應該在雙方協商成功的前提下。而楊女士的做法卻是,在自己還沒同意的時候,自作主張轉了90塊錢過來。“我們的商品都是有標價的,就算去超市買一瓶3塊錢的飲料,你只給2塊錢,人家肯定也不會讓你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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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雙方理論的過程中,店老闆曾表示,哪怕這單給你退了,也不能90塊錢成交。而對於這個“退單”,雙方也產生了分歧。楊女士所理解的“退”,就是要把90元全部退回來,相當於自己沒來過。而店家表示,生日蛋糕已經做完了,其中的蛋糕、奶油、餅乾和水果醬等已經產生了約60元的成本。所謂的“退單”,應該是把消耗的成本刨除之後,把剩餘部分退回去,但這樣的話蛋糕就不應該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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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如此,楊女士又挑了其它毛病,説店裏衞生不達標,做蛋糕的時候發現了頭髮,另外兩位店主叨叨叨説話聲音很大,影響心情。對此,老闆也給出瞭解釋,説他們在和麪蒸蛋糕的時候都會戴帽子,頭髮也可能是顧客身上的。至於説話聲音大,女店主表示可能是由於情緒激動,影響了顧客體驗,並當面給楊女士道了歉,但是錢該怎麼給還應該怎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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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僵持不下,楊女士堅持要90元全部退回,而老闆則表示要麼補齊那10塊錢,要麼退單。在民警的調解下,蛋糕店老闆同意做出讓步,只留一個40元的蛋糕成本,其它餅乾、奶油之類的只當是賠了。最後,老闆給楊女士退回了50元錢,並且又幫她寫上了“祝爸爸生日快樂”幾個字,蛋糕被楊女士帶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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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有網友覺得有點迷糊,若按60元成本來算的話,就算90元成交也還能賺30塊錢毛利,怎麼調解了一頓,讓人40塊錢把蛋糕拿走了,店家反倒賠了20塊?在十九妹看來,這其實已經不是錢的問題了,而是一個原則問題。店老闆寧可賠錢,寧可把這單做成一錘子買賣,也要堅持原則。即給不給優惠應該協商,而不是顧客想給多少就給多少。只不過店家最後做出了進一步妥協,讓她把蛋糕拿走了,而且還幫她寫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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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對於楊女士來説,既然是按“退單”的方式來解決的,她但凡還有點原則的話,就不應該再帶走蛋糕。沒想到的是,她最後還是把蛋糕拿走了。筆者在想,楊女士以後應該不會再光顧這家店了,就算是再次光顧,估計店老闆也不會再做她的生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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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價還價並沒有錯,因為這就是一個溝通協商的過程,但溝通的目的是為了達成買賣雙方的共同意願。商家應該尊重顧客的消費權益,消費者同樣也應該尊重商家的勞動成本。可能有人覺得這兩個店主太死板,60元的成本,賺40是賺,賺30也不算少,又何必得罪顧客呢?或許你只看到了表面成本,沒注意到隱形成本,比如房租、水電、人工等等。小本經營,很多時候利潤並沒有想象當中那麼豐厚,因為利潤定高了,就很容易被市場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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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店家和消費者應當建立在互相尊重和理解的基礎上促成交易,砍價沒問題,但顧客自己定價就有點不合適了。對於這件事,您覺得誰錯了?是顧客圖便宜,還是店家太死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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