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年授銜時唯一的女將軍,三次婚姻兩次不幸,兩次懷孕卻無後代
1955年全軍大授銜時,將軍序列中只有一位女性獲此殊榮,她便是李貞。當年她被授予少將軍銜,還獲得數枚榮譽獎章,是當之無愧的女巾幗英雄。
李貞的前半生過得很不容易,出身不好家境不好,小小年紀吃盡了人間的酸苦。即使是後來走上革命道路,她也經歷了好幾次磨難,譬如三次婚姻便有兩次不幸,兩次懷孕卻沒能擁有後代。
李貞的初婚是做古家的童養媳,自古以來童養媳其實就是變相的丫鬟,在婆家毫無地位,吃苦捱打都是家常便飯。李貞6歲就被送到古家,在婆家的欺辱下度過了十年,16歲與古天順成婚,可婚後的日子並沒有改變,夫妻倆根本沒有情義可言。
無盡的欺辱和壓迫,讓李貞心灰意冷,她曾想投河自殺,但沒能成功。就在她即將認命,打算得過且過的時候,革命的浪潮湧進了她所在的小鄉村,引導她加入共產黨,走上新的旅途。入黨後不久,李貞的婆家也與她斷了關係,免了她的後顧之憂。
李貞的第二次婚姻,是在參加革命不久後達成的。她的丈夫是當時擔任區委書記的張啓龍,一個為黨為民的好乾部。兩人最初並沒有太多交集,因為張啓龍家中本有妻女。可誰也沒想到,反動派最終殺害了張啓龍的妻兒兄弟,害他成了孤家寡人。
俗話説得好,患難見真情。在張啓龍最絕望最難熬的時候,是李貞在一直在旁邊細心關懷,兩個同樣命苦的人在此時交心共情,最後順理成章地走到了一起,成為了一對令人羨慕的革命夫妻。
然而好景不長,婚後沒多久,張啓龍就遭遇了人生的大坎,他竟然被錯打成了“改組派”。政治上犯了錯誤的人,結局自然不會太好,張啓龍不僅職務權力均受影響,連婚姻生活也被幹預,就這樣不情願地與李貞離了婚。
李貞的第三次婚姻,是在長征開始前結成的。被迫離婚後,李貞經人撮合,認識了紅六軍團政委甘泗淇。甘泗淇是當時軍中少有的文化人,李貞本無意高攀,但甘泗淇對她深有好感,常在工作生活中與她接觸,讓她感受到了滿滿的誠意,最終在賀老總的撮合下,喜結連理。
除卻婚姻上的磕磕絆絆之外,李貞最痛苦的莫過於沒有自己的親生孩子。一次是因為懷孕時跳崖流產,一次是孩子剛出生不久便早早夭折,這對李貞來説是一輩子的遺憾。不過,她雖沒有親生子,但卻撫養了二十多個烈士遺孤,也是一位偉大的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