啃老被拒放火燒屋,真相是這樣令人心酸?趙某是府谷縣人,30歲出頭的他終日無所事事,沒錢了就向家裏要,是典型的“啃老族”。然而,在一次向父母要錢被拒後,他竟一把火燒了父母的房屋。府谷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以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趙某有期徒刑3年。
趙某老家在府谷縣府谷鎮趙石堡村,從小深受父母溺愛,養成了好吃懶做的習慣,整日無所事事。如今,已經30歲出頭的他沒有固定工作,也沒結婚,父母在老家種地為生。據悉,2012年,趙某向別人借了十多萬元用於自己的日常花銷,而後無力償還債務,就一直躲在老家。
回到老家,趙某仍舊遊手好閒,只要缺錢花,就開口向年過六旬的父母要。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趙某還是不滿足,對父母的態度非常不好,經常跟父母吵鬧。“每次他和我要錢,我不給,他就耍渾,與家人吵個沒完沒了。”趙某的父親説。2013年2月28日晚上,趙某又和父親要錢,但這次父親手中確實沒錢了,就沒有給,趙某就和父母吵了起來。次日凌晨,趙某越想越氣,便產生了燒房的想法。趙某趁家中無人,把家裏的瓶瓶罐罐都打碎了仍不解氣,還摸出身上的打火機,將房屋中的被褥點着,然後揚長而去。
同年3月1日,府谷縣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接到報警稱,趙石堡村一村民4間房屋疑似被人縱火。當民警趕到現場後,4間房屋已被燒燬,現場一片狼藉。民警經過對周邊村民走訪調查後得知,發現房主的小兒子趙某事發當天一直不在家。而在房子着火之前,趙某揚言要燒房,極有可能是放火之人。隨後,民警在府谷縣城將趙某抓獲。
趙某因涉嫌犯故意毀壞財物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後被府谷縣人民檢察院批捕。
法院審理後認為,趙某因家庭生活瑣事,以故意放火的方式損毀家中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鑑於本案趙某故意毀壞財物系因家庭矛盾,且毀壞的是自家財物,在案發後取得了家人的諒解,歸案後也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因此對其可從輕處罰,遂作出如上判決。
點評:
家人之間發生矛盾是常有的事,畢竟有着血緣之親,即使有矛盾,一般也會很好地溝通和處理。但是,在本案中,因父母未給錢,兒子為了泄憤竟放火燒了自家的房屋,為了家庭瑣事竟做出不理智的事,不得不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