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落馬女副部被“雙開”:大搞迷信活動,接受高檔美容等奢靡消費

由 許愛花 發佈於 綜合

11月30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原黨組成員、副主席任華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原黨組成員、副主席任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資料圖

經查,任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大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購物、高檔美容等奢靡消費安排,違規出入私人會所,違規收受禮品、禮金;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參加自發成立的校友會;違規放貸並獲取大額回報,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大額錢款謀利;把公權力當成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以及土地受讓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通報稱,任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任華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九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據官方簡歷,任華出生於1964年3月,山東煙台人,1986年畢業於新疆大學中文系。畢業後一直在新疆工作,曾於1986年至2006年,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辦公廳工作了20年,期間曾於2004年至2006年擔任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辦公廳副主任。

2006年離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辦公廳後,任華曾任烏魯木齊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在烏魯木齊任職7年後,2013年調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化廳黨組書記、副廳長,2017年兼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宣傳部副部長,2018年1月起擔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副主席。

上述履歷表明,任華在新疆工作34年。這34年間,先後與政協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經濟委員會原副主任楊剛,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慄智,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努爾·白克力等三位落馬“老虎”共事。

今年6月1日,任華被查。

任華簡歷

任華,女,漢族,1964年3月生,山東煙台人,1986年7月參加工作,1984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新疆大學中文系漢語言文學專業畢業,大學學歷,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

1982年9月至1986年7月,新疆大學中文系漢語言文學專業學習;

1986年7月至1987年3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辦公廳秘書一處幹部;

1987年3月至1991年12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信息處幹事;

1991年12月至1992年7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信息處副主任科員;

1992年7月至1995年11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辦公廳督查處主任科員(1992年6月至1994年6月,掛職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縣大灣鄉黨委委員、副鄉長);

1995年11月至2000年9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信息處副處長(其間:

1996年9月至1996年12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黨校縣處級幹部培訓班學習);

2000年9月至2004年2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信息處處長(其間:2000年9月至2002年7月,雲南大學法學院經濟法專業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習);

2004年2月至2006年6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辦公廳副主任(其間:2005年3月至2005年7月,中央黨校新疆班學習);

2006年6月至2006年9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委常委;

2006年9月至2013年3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社科聯主席(2010年7月)(其間:2010年11月至2012年12月,新疆財經大學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專業在職學習,獲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2013年3月至2017年8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化廳黨組書記、副廳長;

2017年8月至2018年1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宣傳部副部長(兼),自治區文化廳黨組書記、副廳長;

2018年1月,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副主席,自治區黨委宣傳部副部長(兼),自治區文化廳黨組書記、副廳長;

2020年6月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