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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幸咖啡創始人陸正耀,新增9.3億元終本案件

由 尉遲長喜 發佈於 綜合

瑞幸咖啡創始人陸正耀近日又新增一則終本案件,截至目前,其未履行總金額達到近23億元。

天眼查App顯示,此次新增的終本案件,同陸正耀與上海浦銀安盛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之間的糾紛有關。相關執行案件於2021年3月5日立案,案號為(2021)京01執366號,執行法院為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標的為9.3億餘元,該案於今年12月17日成為終本案件。

圖片來源:天眼查app截圖

這已經是陸正耀今年新增的第二則終本案件。7月22日,他與上海浦銀安盛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合同糾紛案成為終本案件,該案於2021年1月22日立案,執行標的約13.67億元。截至目前,陸正耀未履行總金額累計達22.9億餘元,未履行比例為99.8%。

據天眼查公開資料,陸正耀是瑞幸咖啡創始人、神州租車創始人,其名下還有神州優車等公司,此前,他已兩次被限制消費。

陸正耀 資料圖 新華社發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於2016年10月29日印發的《關於嚴格規範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規定(試行)》,“終本”全稱為“終結本次執行程序”,是一種結案方式,是指對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法院將暫時終結執行程序並做結案處理,待發現財產後恢復執行的一項制度。

在裁定“終本”之前,法院將窮盡財產調查措施,會先向被執行人發出限制消費令,並將符合條件的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同時,法院會聽取申請執行人意見,在申請執行人簽字確認或者執行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並經院長批准後,裁定終本。

在案件成為“終本”之後,法院對被執行人依法採取的執行措施和強制措施繼續有效,申請執行人可繼續申請延長查封、扣押、凍結期限,申請變更、追加執行當事人。裁定終本後的五年內,執行法院會每六個月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一次被執行人的財產,並將查詢結果告知申請執行人,一旦符合恢復執行條件,執行法院會及時恢復執行,且不受申請執行時效期間的限制。

因此,“終本”是一種程序性、暫時性的終結,並不表示案件的徹底終結。

(原標題:陸正耀新增9.3億元終本案件)

來源:長安街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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