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除了最基本的吃穿,水電費是每個家庭每個月承擔的最基礎的費用。我們的生活離不開水電,但普通家庭一個月的水電費大約是在幾十元到百元之上不等,而廣西南寧市的廖女士家中,兩個月的用水量竟然多達4000多,水費更是高達16000多元。這樣的用水量顯然是不合理的,經過查看找到了原因,原來是連接廖女士家的地下水管漏水了,物業針對高額的水費給出回應:業主需自行承擔,這是廖女士無法接受的。
兩個月用水多出將近4000立方
九月份水務工作人員抄水錶時發現廖女士家的水錶走字不正常,幫助她關閉了水閥,並且將情況告知了廖女士,廖女士也在第一時間找到了小區物業的負責人。
廖女士家的用水量基本是比較穩定的,每個月的水費大概在90元左右。而水費突然猛增,也是近兩個月的事情,為此,她找來專業人員檢查問題出在了哪裏。
廖女士回憶自己之前在使用水的時候,打開水閥就有發現附近下水道的井蓋會冒出水,但她並不知什麼原因造成的,以為是正常現象,所以沒有很在意。直到抄表員發現了問題,她才考慮到,也許問題就出在下水道。經過專業的工作人員檢測發現,導致廖女士家水費比平時多了將近4000立方,正是因為連接水錶的地下水管漏水了。
物業和水務公司:需自行承擔
找到了漏水的原因,廖女士接下來還面臨着較為嚴峻的問題,一萬多元的水費到底應該由誰來承擔呢?廖女士找到物業,對方將問題推出水務公司。而水務公司的負責人則表示,維護管理應該由用户自行負責,因此他們是不會承擔任何費用的。難道這筆費用真的要廖女士自己承擔嗎?
針對水務公司給出來的説法,廖女士並不認同,物業人員如果能夠及時發現問題,她就有機會早點解決,也就不會產生這麼多的費用。物業則認為他們有按時巡查,所以他們已經盡到了職責,沒有責任。記者為了幫助廖女士解決問題,諮詢了律師。律師則表示,關於水務公司的問題,可以通過訴訟的看是否能夠追究,而物業雖然盡到了巡邏的義務,但是並沒有及時告知!
因地下水管漏水,導致產生鉅額水費,這筆費用大家覺得到底應該由誰來承擔呢?
文案丨耕野
編輯丨藍逸飛
(部分參考來源:江西都市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