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環保聯合會舉辦長江保護法實施研討會

新華網北京3月9日電(記者倪元錦)我國首部流域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於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記者9日從主辦方中華環保聯合會獲悉,長江保護法實施研討會日前召開,分為專家主題報告、沙龍研討兩個部分。

中華環保聯合會法律專家委員會主任王樹義在主題為“依法保護長江、保障長江流域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的報告中提出,長江保護法的立法目的,是加強長江流域保護和修復,其立法理念,不是為了保護而不去利用,也不是不開發,而是要讓長江恢復健康、綠色發展,為經濟建設服務。

與會的河海大學教授晉海的報告主題為“長江保護法的基本原則及其對法律實施的意義”。他從學理視角詳細解讀了長江保護法的基本原則,提及“生態優先,綠色發展”“預防為主,系統治理”“政府主導,多元共治”“協同合作,損害擔責”等原則及其指導意義。

南京大學教授吳衞星以“長江保護法的法律責任”為主題做報告,針對長江保護法第八章法律責任作深入分析,認為儘管法律責任條文數量相對較少,但法律責任規定更嚴厲、更精準。

南京環境資源法庭庭長陳迎的報告主題為“長江保護的司法現狀”。他從自身審判工作經驗出發,分別從環境污染、非法捕撈、非法採砂、非法狩獵等四類案件闡述了審判實踐中遇到的問題,從民事、行政、刑事措施逐一分析審判實踐中的現狀,指出長江保護法在解決地區分割、部門分割上有重大的保障作用,該法的出台讓裁判標準得到基本統一,有助於實現整個流域的系統保護、一體保護,促進審判專業化水平的再提升。

在研討環節,專家就長江保護法的落地、制度的完善、行政執法怎麼做、公益訴訟如何開展、檢察機關的權力和責任、司法協作、環境司法的內部協同機制等問題做了深入研討。

來源:新華社客户端北京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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