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規矩要趁早!3-6歲孩子有5個毛病不能不管,該動手就得動手
雖然芳芳不贊成“棍棒底下出孝子”這種説法,但是還是要分情況。有的家長認為孩子太氣人,不動手不聽話;有的家長認為不能打孩子,可能會對孩子的心理產生不好的影響,形成膽小懦弱的性格。養個孩子太難了,怎麼都不行!
養孩子確實很難,但並不是沒有辦法。對於3歲以前的孩子,思維意識還不清晰,打孩子根本沒有意義,家長的正確引導最重要。
但是對於3-6歲,孩子意識習慣的形成初期,就要開始給孩子立規矩了,有些毛病一定不能慣着,該動手的時候還是要動手,否則不是在愛他,而是在害他。
毛病1:和長輩動手
芳芳有一天帶着孩子在小區裏玩,就看見一個孩子因為奶奶不讓他吃糖,居然動手打奶奶。後來總能碰到這個老人,所以在聊天的時候就提到了這個問題。
孩子動手打老人已經不是一次兩次了,要什麼就得滿足他,如果不滿足就動手打人。孩子的媽媽也會讓孩子對奶奶道歉,但是媽媽認為孩子小,不懂事也不是故意的,養成了這種習慣,老人也無奈。
對於孩子的這種行為,是無意還是“不孝順”?我覺得家長一定要給孩子一個清楚的定義,孩子在3歲前,語言表達能力不強,只能通過肢體表達自己的情緒,這時確實是無意的。
3歲是孩子成長的分水嶺,雖然同樣是表達負面情緒,但是含義卻不一樣。孩子在這個時期形成對長輩動手的習慣,不好好管教,長大之後絕不會是一個孝順的孩子。
毛病2:隨便“拿”人東西
3-6歲正是孩子物權意識的形成期,一般會出現2種心理因素:
①孩子有一種強烈的佔有慾,對自己感興趣的東西,充滿好奇心,而且想立刻獲得。
②孩子有一種很強的冒險心理,自己拿了別人的東西,別人不知道,真刺激。
孩子一開始隨便拿別人東西的行為,多是由於外界因素誘使以及自身心理活動導致的,“不告而拿視為偷”,因此孩子如果有隨便拿人東西的行為,一定要及時管教,否則可能會演變為偷竊行為。
毛病3:不經人同意就親別的孩子
很多孩子可能為了表達對其他小朋友的喜愛就經常親吻別的小孩,不管人家同不同意直接就親。如果有這種行為,家長一定要引導孩子用正確的方式表達喜歡。一方面隨意的親吻別人是對他人的不尊重,另一方面男孩子和女孩子是要有距離的,家長一定要培養孩子的性別意識。
讓孩子有清楚的性別意識,是對自己的保護,同時也是對別人的尊重,《幼兒自我保護性教育啓蒙繪本》適合2-8歲的孩子閲讀,看完之後,讓孩子清楚的知道性別的差別,孩子的性教育一定要從小開始!
毛病4:撒謊成為習慣
撒謊對於孩子來説很常見,孩子犯了錯誤怕被家長懲罰,就習慣用撒謊來掩蓋自己的錯誤,避免懲罰。父母如果忽視,孩子嚐到了撒謊的“甜頭”,可能會變本加厲。發現孩子撒謊,家長一定要重視,讓孩子知道做錯了事就要接受懲罰,這樣孩子才會長記性,不會再有下次。
毛病5:一發脾氣就亂摔東西
如果孩子生氣發脾氣隨手摔東西,在第一次的時候家長一定要制止,並且要嚴肅地對待這個問題,明令禁止孩子的這種行為,如果形成習慣就麻煩了。
父母是孩子的鏡子,孩子總會無意識的模仿父母的行為,父母在孩子面前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不要給孩子留下不好的榜樣。
再生氣也不能隨意的打孩子,如果孩子真的觸犯了行為底線,該動手還是要動手,讓孩子知道做這件事後果有多嚴重。但是打完了也要和孩子好好談一談,告訴孩子爸爸媽媽是愛你的,打你是因為你做錯了事,一定要記住,以後不能再犯同樣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