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山法院發出首份“訴前調書”案號民事調解書
1月20日,鐵山法院首份“訴前調書”案號民事調解書正式發出。
1月18日,原告蔡某通過網上立案平台起訴被告程某,要求被告支付拖欠了將近7年的勞務費。按照本院訴調對接工作細則,立案庭工作人員在徵得當事人同意後迅速轉入訴前調解程序。鑑於原告不在本市,立案庭工作人員蔡卓凡同志當即組建微信羣,全面瞭解案件事實,並對雙方進行了耐心細緻地釋法明理,最終促成當事人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通過人民法院調解平台對調解協議進行了確認。之後又通過電子送達調解書,程某簽收調解書後已將涉案勞務費全部向蔡某支付到位。蔡某來電再三表示感謝:“真沒想到現在起訴這麼方便,不用出門,在手機上就辦好了!”
通過人民法院調解平台線上調解
電子送達民事調解書
最高人民法院明確將人民法院訴前調解成功後申請司法確認和出具調解書的案件作為訴前調解衍生案件管理。鐵山法院嚴格落實“依法公正、調解自願、高效便民”的原則,努力將更多的矛盾糾紛化解在訴前,以一站式多元解紛為載體,充分運用人民法院調解平台線上調解,專門啓用“訴前調書”案號,以“訴前調解+申請出具調解書+電子送達”模式,真正讓當事人足不出户享受信息科技賦能訴訟服務的高效與便捷。
文稿:虞詩婷
攝影:虞詩婷
編輯:石麗琳
核發:熊曙光
【來源:黃石市鐵山區人民法院】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