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布魯塞爾7月13日電(記者陳文仙 李驥志)歐盟理事會13日發表新聞公告説,首批12個歐盟成員國的經濟復甦計劃正式獲得批准。
新聞公告説,此次獲批的國家包括奧地利、比利時、丹麥、法國、德國、希臘、意大利、拉脱維亞、盧森堡、葡萄牙、斯洛伐克和西班牙,它們將於近期獲得首批資金。
5月21日,歐盟旗幟在比利時布魯塞爾的歐盟總部外飄揚。(新華社記者鄭煥松攝)
歐盟委員會執行副主席東布羅夫斯基斯當天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獲得歐盟理事會批准後,12個成員國將與歐盟委員會簽署撥款和貸款協議,最快可在7月底前獲得預融資。
2020年7月歐盟推出總規模逾1.8萬億歐元的經濟復甦計劃,包括1.074萬億歐元2021年至2027年長期預算,以及7500億歐元恢復基金,這是迄今為止歐盟規模最大的經濟刺激方案。同年12月,歐盟領導人就落實復甦計劃達成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