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點|防疫不得擅自加碼,為助企紓困創造條件

日前,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14部門聯合發文“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文件提出非經流調、無政策依據不得對餐廳、商超、景區景點、電影院及相關服務業場所等實施關停措施、延長關停時間。

整個社會抗擊新冠疫情的戰鬥仍在繼續,與此同時,生活也要繼續,這是14部門聯合為服務行業、困難行業紓困的最大背景。正如國家發改委秘書長趙辰昕在國新辦發佈會上所言,當前服務業市場主體“對精準防疫的呼聲非常高”,而此次聯合發文就是要堅決防止“放鬆防控”和“過度防控”兩種傾向。

從此番助企紓困的多項措施也可以看到,在繼續減税降費的普惠性多元紓困扶持政策基礎上,文件對“精準實施疫情防控措施”更是不吝筆墨,重申精準監測、精準識別、精準管控和精準防護的要求,並以負面清單的方式詳細列舉和嚴禁多種“過度防控”的表現形式,言辭懇切,態度明確。特別是此番聯合發文的陣容,更具體指向了受疫情影響,尤其是受某些地方過度防疫政策影響甚至傷害的行業、企業,嚴格禁止突破防疫規定的擅自“加戲”,就是要讓存在相應問題的社會單元能對號入座、反躬自省,能有冷靜、理性的施政定力,平衡防疫與紓困二者的關係,避免顧此失彼。

14部門聯合發文所要督促落實的,不僅是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此前提出的“五個不得”要求,還對涉服務業提出了更為明確的精準防疫“待遇”:不能非經流調、無政策依據就對轄區內的餐廳、商超、景區景點、電影院實施關停措施、延長關停時間,更不能在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政策要求基礎上擅自增加對服務業的疫情防控措施。此外,還將封城封區、中斷交通等措施決定權明確上提,要求必須報經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同意後方可實施,以杜絕任何所謂的“先上車,後補票”。

服務業是對人的業態,在疫情初期粗放的防疫思路中,因行業特性而被認為的聚集屬性使其最容易第一時間被犧牲。多部門列舉的諸項“過度防疫”表現,公眾可能並不難於在過往見聞中循到個案,而首先必須解決的是,在普通社會成員、市場主體親歷某些疑似“過度防疫”時,其問題反饋的渠道是否暢通,其個人權益能否得到即時、有效的保障。

今年春節期間,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向社會開放“春節返鄉路”公眾留言板,徵集各地加碼防控、阻撓公民返鄉的線索,效果顯著。在此經驗基礎上,立足精準防控的網絡“意見箱”同樣有必要與新冠疫情保持同頻共存,以廣泛收集個案線索,嚴厲查處違規行為。

防疫不得擅自“加戲”,助企紓困同樣茲事體大。某些地方之所以在疫情防控與行業紓困問題上存在所謂“兩難”,其根源可能就在於相對應的考核與問責機制呈現出一定程度的尺度差異,客觀上影響施政者的決策考量。動輒封城閉店的“過度防疫”是有成本的,不能放縱權力去橫衝直撞,更不能讓施政者有一種“犧牲掉服務業甚至更廣泛市場主體的權益,去展示防疫力度不會承擔責任”的錯覺。基於此,對每一樁大數據線索收集的“過度防疫”個案,都必須儘可能地即時反饋,並推動應急處置和有痛感的責任追究,以確保諸項精準防疫政策能紮實落地。

(摘自《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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