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斷深化對法治的規律性認識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站在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戰略高度,強調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提高黨依法治國、依法執政能力。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必然要求,是提高黨依法治國、依法執政能力的內在要求。

  依法治國着眼於國家和社會治理全局,依法執政強調黨的執政方式,依法行政指向法治政府建設。三者相互關聯、相輔相成。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決定了黨的執政方式是依法執政,黨所領導的政府機關必須依法行政。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依法治國要在黨的領導下進行,也要通過黨依法執政來實現。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的重要環節,是指行政機關依照憲法法律規定取得並行使其行政權力,並對其行政行為的後果承擔相應責任。依法治國和依法執政的實現,需要各級政府及其行政人員在法治軌道上行使權力、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

  從提出依法治國,到全面依法治國,再到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表明我們黨對社會主義法治建設規律的認識逐步深化。作為執政黨,我們黨既面臨如何加強自身建設的問題,也面臨如何治國理政的問題。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強調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與提高國家治理水平有機統一,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要把黨的領導貫徹到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全過程。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才能統籌協調好各方資源力量,確保法治建設始終沿着正確方向前行。黨對依法治國的領導主要體現為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具體體現為,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託、各方參與的立法工作格局,引導立法機關堅持正確立法方向,圍繞重點工作立改廢釋,以良法保障善治。建立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行政執法機制,保證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全面履行職能,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充分發揮黨委政法委作用,健全司法監督機制,確保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同時,黨自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自覺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

  依法執政,不僅要求黨依據憲法法律治國理政,而且要求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加快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內容。經過長期努力,我國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取得長足進展。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的四梁八柱不斷健全。要進一步提高黨內法規質量,提升黨內法規的執行力,注重黨內法規與國家法律之間的協調與銜接,保證黨內法規制度體系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內在統一。

  各級領導幹部是法治建設中的“關鍵少數”,尤其要牢固樹立法治意識,把對法治的尊重、對法律的敬畏轉化為謀劃工作時的法治思維、處理問題時的法治方式,自覺在法治軌道上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帶頭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境,全面提升依法執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作者馮果 為武漢大學法學院院長、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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