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券商中國
濃眉大眼的銀行,現如今也這成了“老賴”了!
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近日公開的信息顯示,白山江源農商行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具體情形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這已經不是這家銀行第一次成為“老賴”。有華東區資深銀行從業人士告訴券商中國記者,一般來説,金融機構特別是以經營、維護信用為第一要義的銀行們成為”老賴“的情況並不多見。
“全部未履行”
2月16日公開的信息顯示,因作為被執行人的白山江源農商行的履行情況為“全部未履行”,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俗稱“老賴”。
此案的執行法院為葫蘆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時間為2021年11月25日,做出執行依據單位為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券商中國記者進一步搜查閲資料發現,立案執行申請人遼寧興城農商行向法院申請了執行白山江源農商行的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同時,白山江源農商行的法定代表人高振君也因該行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被法院列為限制高消費人羣。
裁判文書網披露的幾則民事裁定書顯示,白山江源農商行曾不服法院裁決。該行上訴稱,被上訴人興城農商行與本案另一被告永信公司之間簽訂的《開立銀行承兑匯票協議》等相關協議,因兩當事人之間的匯票交易違法而無效,所約定內容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不能作為管轄依據。不過,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此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
成立於1995年12月的白山江源農商行,前身為白山市江源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股權信息顯示,該行前三大股東分別為萬方投資控股集團,北京雅樂美貿易有限公司和北京國誠財智控股有限公司,持股分別佔比40%、30%和20%。
銀行也會成“老賴”?
實際上,作為被執行人的白山江源農商行並不是首次被列為“老賴”。
早在去年3月份,官方就已發佈該行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信息。彼時,執行法院和做出執行依據的單位均為江西省的南昌鐵路運輸中級法院,立案時間為2021年1月8日。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同樣為全部未履行,以及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也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當前中國執法信息公開網顯示,白山江源農商行的被執行信息共有33條。
有華東區資深銀行從業人士告訴券商中國記者,一般來説,金融機構特別是以經營、維護信用為第一要義的銀行們成為”老賴“的情況並不多見。但近兩年來,已經有不止一家銀行出現成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況,其中以地方農村商業銀行居多。
2019年4月,鞍山農商行和海城農商行被列為失信執行人名單。起因則是由於9個儲油罐妨礙原告公司經營,前後共經歷兩次審判。在最終判決結果公佈的半年多後,鞍山農商行和海城農商行均“因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被列入失信執行人名單。
此外,中國銀行鐵嶺分行、工商銀行瀋陽瀋河支行也都曾被列入失信執行人。
有法律人士告訴券商中國記者,不止是個人,企業一旦被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也會面臨一系列不利後果,比如,法院可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通過一定方式向社會公佈。同時,法院也會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向政府相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等通報,供相關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政府採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信用懲戒。
此外,法院應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向徵信機構通報,並由徵信機構在其徵信系統中記錄。而公司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對法定代表人也會有負面影響。“只要企業存在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行為的,其法定代表人均可能被法院採取限制消費措施。”該人士表示。
責編:桂衍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