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經歷過麼?機場打車遭遇“被轉讓”
明明是要坐出租車
最後變成坐在私家車上
如果你遇到這樣的事
會是什麼感覺呢
坐出租車變成坐私家車
執法人員:出租車司機收了360元"轉讓費"
去年12月25日
福州交通執法人員接到了一通投訴電話
乘客説,他在機場打了輛出租車
但是離開機場後
出租車司機就把他轉到了一輛私家車上
由於私家車是沒有定位功能的
交通執法部門只能與長樂機場公安局聯繫
進行布控
這個車牌只要一發現
大數據就發出提醒,會報給公安
就會通知到執法支隊這邊來
2月23日
被執法人員發現並攔下之時
這輛私家車停在路邊
車上沒有乘客
因此司機認為執法人員無法對他進行查處
從私家車駕駛員的手機轉賬記錄可以看到
在12月25號的案發時間
私家車駕駛員給了出租車司機360元的介紹費
並且收取了四名乘客一共
620元的車費
罰款1萬 車暫扣!
執法人員:打車遇到被"轉讓" 留下證據拔打12328
面對證據
私家車駕駛員終於鬆口承認
最終,被處以一萬元罰金
以及車暫扣的處罰
在這裏也要提醒各位乘客
如果遇到這種中途轉移車輛運輸的情況
要在不驚動駕駛員的情況下
記錄好車牌及駕駛員的名字
到目的地之後,撥打12328進行投訴
來源:福建新聞頻道《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