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早前致函司法機構,要求撤銷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挑起”的兩起私人檢控,包括去年西灣河警員開槍案及深水埗的士司機撞人案,同時豁免兩案事主出庭作供。8月24日,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主任裁判官裁定,批准律政司要求,並撤回許智峯對兩案提出的全部私人檢控及聆訊。
香港西九龍法院 圖源:點新聞
香港一名交通警長去年11月11日開槍射傷了一名企圖搶槍的暴徒。攬炒派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早前發起眾籌,向該名警長提出私人檢控。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8月18日去信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表示,決定介入西灣河警長開槍案,並撤銷對該名警長的檢控。
對於此事,香港警方也於去年11月13日召開記者會表示,該警長使用槍械是因為當時他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脅,並發現使用槍械是當時可以使用的必須最低武力。開槍後,該名警長髮現無人再搶槍,也沒有人再傷害他,他就收回槍,拘捕嫌疑犯,符合用槍原則。
另外一起遭到許智峯私人檢控的,是一名被暴徒“私了”的的士司機。香港的士司機鄭國泉去年10月在深水埗駕車失控衝上人行道,遭暴徒拖出車外“私了”,頭破血流。隨後,亂港議員許智峯卻向鄭國泉提出了私人檢控。律政司日前介入案件,要求撤銷檢控。一直幫助鄭國泉的立法會議員何君堯,21日向許智峯追討一筆8.2萬港元的“律政司司長介入案件”訴訟費。
香港律師陳永良此前接受北京日報客户端記者採訪時表示,許智峯這個人,可用“作惡多端”四個字來形容。他通過眾籌用來做兩件私人檢控。而本質上,這兩起案件都與他無關,他高調出來要控告就是為了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律政司決定介入接管兩案,是根據裁判法院條例作出的,以兩案的事實和許智峯的動機來看,律政司的介入是合法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