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中國光大集團官網發佈消息,王江同志任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黨委書記,免去李曉鵬同志的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黨委書記職務。北京青年報記者看到,光大集團網站集團領導欄目已經更新信息。業內人士指出,按照慣例,現年59歲的原中國建設銀行行長王江將“接棒”即將到齡退休的光大集團現任董事長李曉鵬,成為光大集團新一任“掌門人”。業內人士認為,最近兩年,光大集團反腐力度明顯加強,王江就任後如何繼續推進反腐工作備受關注。
兩任掌門人都有多年大行工作經驗
從官方履歷上看,王江先後在建行、交行和中行工作過多年,還曾擔任金融副省長和並在大學任教過。
公開資料顯示,王江1984年畢業於山東財經山東經濟學院財金系金融專業。畢業後留校任教,並於1996年9月至1999年6月在廈門大學財金系金融專業委培脱產博士研究生學習。1999年6月,王江從學界轉向業界,進入建行工作。曾任建行山東省德州市分行行長、山東省分行副行長、湖北省分行行長、上海市分行行長。2015年3月,王江調任交通銀行,擔任黨委委員、副行長。在交行工作兩年半後,2017年7月,王江擔任江蘇省副省長、省政府黨組成員,成為分管金融的副省長。在擔任金融副省長兩年後,王江於2019年12月出任中國銀行行長。2021年年初,王江出任建行行長。
另據瞭解,此次卸任的光大集團黨委書記的李曉鵬,今年62歲,即將退休。履歷顯示,李曉鵬在工行系統工作多多年,歷任工行河南省分行副行長、總行營業部總經理、四川省分行行長、華融資產副總裁、工行行長助理兼北京市分行行長、工行副行長。2013年出任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監事長,2016年任招商局集團副董事長、總經理,2017年12月任光大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
光大集團總資產達6.5萬億
公開信息顯示,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由財政部和匯金公司發起設立,其中,匯金公司持股63.16%,財政部持股33.43%,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持股3.40%。目前光大集團已經成為橫跨金融與實業、香港與內地,機構與業務遍佈海內外,擁有金融全牌照和環保、旅遊、健康、高科技等特色實業,具有綜合金融、產融合作、陸港兩地特色優勢的國有大型綜合金融控股集團。
光大集團在境內外擁有光大銀行、光大證券、光大控股、光大環境、光大永年、中青旅控股、嘉事堂、中國飛機租賃、光大嘉寶、光大水務、光大綠色環保等上市公司。
截至2021年末,光大集團總資產達到6.5萬億元,較年初增長10.3%;2021年集團實現營業收入2694億元,同比增長7.6%;淨利潤達到578億元,同比增長14.2%。2021年,在“世界品牌500強”排名中光大集團躍升至194位。
巡視組要求光大集團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管理
去年9月26日,十九屆中央第八輪巡視工作動員部署會召開,宣佈對25家金融單位黨組織開展常規巡視,光大集團位列其中。
今年2月22日,中央第五巡視組向光大集團黨委反饋了巡視情況。巡視發現,光大集團服務實體經濟和國家重大發展戰略存在薄弱環節,防範化解重大風險隱患存在差距,落實深化改革要求不夠到位,內部治理體系有短板;履行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有差距,責任壓力傳導不夠,嚴的氛圍沒有形成,重點領域和關鍵崗位廉潔風險較高,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比較突出,部分直管企業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屢禁不止。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中央紀委國家監委、中央組織部等有關方面處理。
巡視組組長楊正超對光大集團提出的整改意見建議包括:有針對性地加強對重點崗位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管理,結合金融領域發生的典型案件深入開展警示教育,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MPS項目踩雷近40億 光大證券信披違規原董事長薛峯被上交所通報批評
值得注意的是,“一把手”監管管理問題在近期重新受到公眾關注的光大證券MPS舊案中確有充分暴露。
3月1日晚間,光大證券公告稱,因重大合同披露不及時、重大訴訟事項進展披露不及時、重大交易披露不完整等問題,受到上交所紀律處分。光大證券及時任董事長兼總裁(代行董事會秘書)薛峯被予以通報批評。
2016年5月,光大證券全資孫公司光大浸輝投資參與設立特殊目的載體浸鑫基金,募資52億元收購英國體育傳媒公司 MP&Silva Holding S.A.公司(即“MPS”)65%的股權。但此後MPS公司陷入經營困境,最終在2018年被英國法院宣佈破產清算。這場轟動市場的跨境併購案,最終慘淡收場,光大證券也因此深陷泥潭。
上交所紀律處分決定書顯示,在“MPS”一案中,光大證券全資子公司光大資本向浸鑫基金優先級有限合夥人的利益相關方招商銀行、上海瑞華銀行出具《差額補足函》,承諾若優先級有限合夥人不能實現退出時,由光大資本承擔相應的差額補足義務,對應本息敞口金額分別為34.89億元、4.98億元,合計約39.87億元。
經查明,上述差額補足義務金額佔光大證券 2015 年度經審計淨利潤的52.14%,但公司未及時披露上述事項,遲至2019年2月2日才予以披露。
2020年8月,光大資本分別就招商銀行訴光大資本案、華瑞銀行訴光大資本案一審判決向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申請。2021年,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上交所決定書提到,公司提出上訴及相關二審判決結果均屬於訴訟事項的重大進展,可能對公司股票價格和投資者決策產生較大影響,但光大證券未及時披露,直至2021年7月8 日才發佈臨時公告予以披露。
另外,決定書顯示,2015年,光大證券全資子公司光證金控與新鴻基有限公司簽訂《買賣協議》,擬收購新鴻基金融集團70%股權。次年,交易雙方完成交割,並簽署了《股東協議》及相關配套法律文件。根據《股東協議》和《買賣協議》,新鴻基有限對持有的剩餘新鴻基金融集團30%股權享有認沽權、光證金控提供履約保障等事項。但光大證券在資產購買及後續進展公告中未完整披露這些事項,直至2020 年 11 月 18 日才在關聯交易公告中予以披露。
紀律處分決定書稱,光大證券時任董事長薛峯作為公司經營管理及信息披露負責人,在相關期間內還擔任光大資本董事長,決定並批准MPS項目,明確知悉《差額補足函》簽署情況,對公司重大合同披露不及時負有直接主要責任。同時,作為光證金控董事長,薛峯全程主導並推進收購事項,未就認沽權、履約擔保等重要事項督促公司進行披露,對公司重大交易信息披露不完整也負有主要責任。
MPS跨境收購案爆雷後,光大證券當年淨利潤斷崖下跌,行業排名跌至30名開外。雖然此案已過去4年,光大證券仍未走出陰霾。
據媒體近期報道,薛峯案已結束中紀委的審查部分,移交檢察機關公訴;目前初查薛峯涉嫌兩項違法違紀責任,翫忽職守和受賄。
2021年以來光大集團四人被查四人被雙開
去年以來,光大集團腐敗案件的查處消息不斷傳來,初步統計,已有四人被查,四人被“雙開”,涉及光大銀行、光大實業、光大城鄉環保、光大證券四家子企業。
2021年3月1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通報,中國光大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朱慧民和該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黃智洋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21年7月20日,光大銀行南寧分行原行長周江濤、光大城鄉環保有限公司原總經理陳鵬同日“官宣”被查。3個多月後,紀委監委部門通報兩人都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周江濤和陳鵬在光大系統任職都超過15年以上,此前有近9年時間同時在光大銀行西安分行工作。兩人都被批善於包裝作秀,以權謀私,“靠行吃行”,“靠企吃企”。
2021年7月22日,光大銀行信息科技部業務經理陳玉河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去年11月17日,黑龍江省紀委監委網站發佈公告,光大證券債券融資總部總經理、投資銀行總部總經理杜雄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42歲的杜雄飛先後在中信證券、光大證券各任職9年,並長期負責光大證券固收業務,前年年初擔任光大證券債務融資總部和投資銀行總部總經理。
去年11月23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光大銀行交易銀行部總經理夏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的消息。今年46歲的夏偉從1997年7月參加工作開始,職業生涯一直沒離開過光大銀行。他從光大銀行煙台支行櫃員幹起用了21年的時間成為光大銀行煙台分行行長。2020年4月,夏偉調任光大銀行交易銀行部總經理,距離被查僅1年7個月。
今年1月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官網發佈消息,光大銀行原黨委副書記、副行長張華宇涉嫌嚴重違法,接受監察調查。張華宇今年64歲,曾任光大銀行總行營業部黨委書記、主任,總行黨委委員、行長助理、副行長;光大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2018年9月辭職。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程婕
編輯/樊宏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