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這樣爬山,判刑+罰款600萬!
來源:成都商報
江西省上饒市三清山風景區是世界自然遺產地,風景區裏有一根高達128米的花崗岩石柱,因其形似巨蟒聳立而得名巨蟒峯。3名攀巖愛好者違反景區規定爬上了巨蟒峯。近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攀爬三清山風景區巨蟒峯一案作出二審公開宣判,攀巖者被判賠600萬元。
從登頂者到被控故意損毀名勝古蹟罪面臨法律的制裁,背後發生了什麼?↓
事件回顧
景區嚴禁攀爬 3人不聽工作人員勸告
2017年4月15日清晨,三清山風景區陸續迎來一波波的遊客。可當人們來到巨蟒峯的觀景台時,他們驚訝地發現在不遠處的巨蟒峯頂部,竟有兩個人。此外,還有一名男子正在攀爬中。
△無人機拍攝畫面
根據三清山風景區的相關管理規定,巨蟒峯嚴禁攀爬。 在現場的工作人員一邊拍攝幾人攀爬的影像留證,一邊喊話讓他們停止自己的行為,儘快安全下來。
可是這3人卻沒有聽從勸告。隨後工作人員立馬報警,很快上饒市公安局三清山分局的民警就趕到了現場進場處置。
警方現場勸誡 攀爬者撤離
經過警方現場勸誡,攀爬者在消防救援人員的幫助下安全地從巨蟒峯上撤離下來。
由於3人的行為已違反三清山景區的相關管理條例,公安機關也對他們進行了相應的處罰。
上饒市公安局三清山分局治安大隊副大隊長 薛建華: 當時我們協同法制部門,以擾亂公共秩序對他們進行了治安拘留。
造成傷害不可估量
明知違法卻依舊去做
在之後的調查中,警方發現這3人的行為給巨蟒峯造成了不可估量的傷害。
巨蟒峯“在全世界絕無僅有” 垂直高度為128米
三清山風景區是國家5A級景區,同時還有世界自然遺產地、世界地質公園、國家自然遺產、國家地質公園等眾多頭銜。
在大自然億萬年的風化和自身重力崩解的作用下,一根垂直高度128米的花崗岩石柱在三清山風景區的深山幽谷中橫空出世,這就是著名的巨蟒峯。
三清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主任 吳華: 巨蟒峯應該説十分珍貴,它在全世界也是絕無僅有的。 在2014年還被吉尼斯世界紀錄評為世界上最高的單體峯柱體。
攀登過程中在柱體打入巖釘 造成永久傷害
不過,這一花崗岩石柱體並非堅如磐石,它最細的地方直徑僅為7米,由於一直存在風化崩解的情況,巨蟒峯在脆弱地維持着平衡。
而這3人的攀登行為卻可能對它造成永久的傷害。 在調查中警方發現,他們在攀登過程中曾在柱體上打入巖釘進行輔助。
利用無人機環繞柱體拍攝後,警方在巨蟒峯上找到了他們攀爬時釘入的26枚枚巖釘,這些巖釘遍佈於整個巨蟒峯石柱體上。
地質專家經過多次實地考察後認為,這些不起眼的巖釘對於巨蟒峯來説看似微不足道,但是造成的損害卻一點也不小,而且無法修復。
明知違法依舊去做 完全出於個人私利
調查中,辦案人員在犯罪嫌疑人的手機上找到了一些聊天記錄,而從這些聊天內容可以看出,他們其實在攀爬巨蟒峯前就已經認識到自己的行為可能涉嫌違法。
“我已打算好被抓了”“寫檢討”“態度要好”類似這樣知法犯法的文字頻繁出現在他們計劃攀登巨蟒峯期間的聊天記錄裏。
而根據調查,他們明知違法依舊去做是完全出於個人私利。
上饒市公安局三清山分局法制大隊大隊長 周大江: 他們第一是為了個人的榮譽心,通過攀爬國內目前最高的單柱體在業內揚名立萬;第二就是為了牟利,犯罪嫌疑人張某愛好攝影,所以他拍攝攀爬巨蟒峯,也是為了在他的圈內售賣。
檢察機關對3人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巨蟒峯是屬於全人類的自然遺產。經研究,上饒市檢察院決定同時對3人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公益訴訟是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一項重要職能,當公共利益受到損害時,檢察機關有權對相關行為人和機構提起訴訟。
刑事一審中,法院以故意損毀名勝古蹟罪 判處張某明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10萬元;被告人毛某明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5萬元;被告人張某免予刑事處罰。
民事一審中,判決3人在判決生效後十日在全國性媒體上刊登公告,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連帶賠償環境資源損失600萬元,用於公共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等。
一審宣判後,張某明不服一審刑事判決,提出上訴;張某明、張某不服一審民事判決,提出上訴。近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這一上訴案進行了二審公開宣判,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