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報訊(記者 徐蘇寧)還有不到半個月就過年啦!根據此前發佈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22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2022年春節假期從1月31日(星期一,除夕)至2月6日(星期日,初六)放假調休,共7天。1月29日(星期六)、1月30日(星期日)上班。也就是説,春節前最後一週要連上7天班。
現代快報記者採訪瞭解到,已經有不少人買好了回家團圓的車票。但每年春節,仍有一些小夥伴因為工作安排,要堅守崗位。這部分人要記得查收自己的加班工資哦。春節期間安排職工加班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班工資怎麼算?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春節的法定假期為正月初一至初三。因此,初一、初二和初三安排加班,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在除夕、初四、初五、初六安排加班,企業可選擇給予補休或雙倍工資。
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從2021年8月1日起南京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後月最低工資標準為2280元。按照這個標準計算,日工資最低約為104.83元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計薪天數為21.75天 ) 。那麼,2月1日至3日三天法定假期的加班費每天最低約為314.49元;其他4天加班費每天至少約為209.66元。如果7天都加班,那麼加班費合計為17天工資,也就是説最低能拿到1782元左右。要注意的是,這只是按照最低工資標準計算的“最低”加班費,實際情況中,加班工資應該與個人實際工資掛鈎。
要提醒的是,用人單位在節日期間發的紅包和春節大禮包不能代替加班費。勞動者在遇到用人單位拒付加班費,或者不及時足額支付工資的情形時,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同時,勞動者要留心掌握加班證據,比如考勤表複印件、加蓋公章的加班安排表、加班時工作記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