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經濟的快速發展,有車的人也增加了,引起交通堵塞,有關部門必須採取各種手段緩解交通壓力,汽車的快速增加帶來了另一個問題,那就是如何處理廢棄的車。
根據我國的規定,一般使用汽車已經滿15年了,或者總距離數超過了60萬公里,符合廢棄標準,到汽車管理所進行報廢處理,之後由汽車管理所統一處理。
為了鼓勵去汽車管理所報廢,國家對這種行為給予了一定的補助金,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大家也發現了,在汽車管理所廢棄的車非常少。
在路邊走的話,可以看到很多殭屍車,積着灰塵,看來,長年沒有使用了,但是沒有人處理,確實被車主拋棄了。
為什麼這些殭屍車的車主不想被丟棄在汽車管理處?那個深的意義,老手司機很明白。
首先,要去汽車管理所報廢,要走很多手續,現在有關部門工作效率,相信大多數車友都知道。
當然,汽車的廢棄也有一定的補助金,最後算錢的話沒有損失,但是沒賺錢,我浪費了這麼多時間,當然很多車主都不想做這個了。
第二,車輛被廢棄時,必須首先處理各種違規問題,當然也包括汽車各種證書的問題,如果不去廢棄的話,也有不影響日常車輛的東西,但是,去廢棄的話,反而需要精力和金錢,車主們一定有牴觸情緒。
所以,很多人寧願把車扔在路邊,風吹雨打,然後有一天鏽成鐵屑,也不能去汽車管理所報廢。
而且,如果車不能使用了,正好有人想拉着去,那輛車的車主想直接讓別人拉車,看看車的破損程度,車主可能會得到補助金。
這樣既省時又省事,比起去汽車管理所,程序會被廢棄,確實有很大的優點,但是,我想説這種行為不值得提倡,這個會增加很多危險。
很多車主直接把車扔在路邊,其他車主晚上開車的話,視野不好的話,可能會直接撞到,有些車的車主並不是停在路邊,即使在小區等住宅區附近,發生緊急情況時也有可能妨礙交通和人的疏散。
其實有關部門還非常支持車輛的廢棄,只是,末端的事務員很多時間人為地增加了車輛廢棄的難度,因此不應該無視殭屍車的危險性。
當然,現在的車一般不能使用壽命,所以並不是所有的司機都有廢棄的煩惱,但是花了很長時間的車,請經常檢查各種車輛零件。
平時會注意保養,如果有什麼問題請儘早解決,這些可以減少汽車在行駛中發生故障的可能性,不僅要對愛車負責,對自己的生命也要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