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十甫:美國“長臂管轄”的強盜邏輯

“長臂管轄”,已是描述美國方面在世界上橫行霸道的一個專用詞彙。

例證數不勝數。今年6月初,美國兩黨參議員提出一項法案,威脅擴大對俄羅斯與荷蘭、法國和奧地利等國企業出資建設的“北溪-2”天然氣管道項目的制裁,制裁範圍包括為該項目提供認證、保險和港口設施的所有公司。俄方認為,美國是在利用政治壓力進行不正當的競爭。負責能源的歐盟委員卡德麗·西姆松的發言人表示,制裁的治外法權應用違反國際法,歐盟原則上反對第三國對從事合法經營的歐盟企業實施制裁。

從法律角度看,美方實施“長臂管轄”的藉口,往往是站不住腳的“最低限度聯繫”,即凡是使用經過美國服務器的郵件、以美元計價交易、使用帶有美國技術的產品等行為,都可能因美方指稱的所謂問題受牽連,進而被美方“開罰單”。

歐洲對美方的“長臂管轄”,很有些不同一般的體會。法國電力和軌道交通設備供應商阿爾斯通曾收到美國司法部7.7億美元罰單,阿爾斯通高管皮耶魯齊也被投入監獄。皮耶魯齊出獄後,公開揭露導致阿爾斯通被拆分,其最重要的電力和電網業務被美國通用公司收購的“美國陷阱”。查詢萬律等美國法律數據庫發現,自2009年至2016年,美國執法機構通過“長臂管轄”,對德意志銀行、法國巴黎銀行等歐洲金融機構罰款金額高達2040億美元,其中絕大多數是以達成和解協議告終,既沒有經過法院庭審,也沒有查證事實。歐洲輿論認為,這些罰單完全不透明,架空了司法程序。

近20年來,美方“長臂管轄”的經濟案件數量自2010年開始大幅上升,這不得不讓人聯想到2008年金融危機以及“美國優先”作為其外交政策的影響。德國漢堡國際政治學者佩納·哈拉爾德一針見血地指出:一方面,美方把一些外國企業當“現金奶牛”;另一方面,美國企業需要打擊競爭對手。許多國家都對美國的“長臂管轄”強烈反彈,不少國家更直斥美國“干涉內政”。加拿大、墨西哥早就出台了阻斷美國“長臂管轄”的立法,嚴禁本國國民屈從於美國法令,並懲罰違反“阻斷法令”的企業和人員;歐盟積極籌建與其他國家繞開美元,開展金融結算的“專門機制”;委內瑞拉還發明“石油幣”努力與美元脱鈎。英國《經濟學人》雜誌指出,“美國已成為全世界的警察、法官和陪審團”,美國之所以能夠做到這一點,是因為它在世界經濟中享有特權——拒絕屈服於美國“長臂管轄”的企業會發現自己被龐大的市場拒之門外,或者從美元支付系統和主流銀行的業務中退出。

“法律已成為美國發動經濟戰的一個隱秘武器。”法國國際關係和戰略研究院研究員阿里·拉伊迪在《隱秘戰爭》一書中如此揭露美國“長臂管轄”的本質。讀完此書後,有法學家在英國《金融時報》上發表書評,剖析美國是如何使用“長臂管轄”這個法律武器的:其一,通過誘導企業高管合作“免罪”,造成企業經濟情報與商業秘密的“全裸化”與外泄風險;其二,許多非美國企業遭受鉅額的經濟罰款後,旋即被美國大型企業以超低價惡意併購或分拆,造成與美國同行企業間的不公平競爭劣勢。這些後果的最大受益者是美國政府收穫了鉅額罰款和關鍵性經濟情報以及美國企業打倒了競爭對手。在美國法律界,也有學者認為《隱秘戰爭》的言詞過於尖鋭。不過,辯論對手們恐怕也很難有勇氣將拉伊迪的觀點全部推翻,畢竟一張又一張的罰單為“隱秘戰爭”提供了一個又一個新的例證。

美方“長臂管轄”所奉行的,是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是強盜邏輯。不斷髮展進步的人類文明斷不能容忍強盜,終不能允許耀武揚威的“長臂”欺行霸市、巧取豪奪 。美國財政部前副部長戴維·科恩的警告值得聽:美方的制裁會在全世界範圍內引發仇美情緒,並讓美國潛在的國際合作夥伴望而卻步,從長遠看將損害美國外交利益並威脅美國經濟。(作者是國際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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