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在3月1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推進基礎教育的信息化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一定的條件保障,但更多地方還不具備這樣的財力條件,各地要堅持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堅決禁止強制要求家長和學生購買終端設備和數字服務,防止增加羣眾的經濟負擔。
近年不少地方出現了學校強制家長和學生購買平板電腦的現象,最近一個比較有影響的案例發生在浙江嘉興,2020年11月前後,當地多所學校以是否購買平板電腦為依據分班,變相強制學生購買指定品牌的平板電腦,捆綁搭售教輔軟件,並違規收取軟件服務費。當時這一問題受到了國務院辦公廳督查室的關注,當地隨後逐步整改,清退了相關費用。
此次教育部明令禁止的就是類似現象。實事求是地説,這一現象並非孤例,甚至可以説,即便有的地方因為類似亂象而受到質疑和問責,但換一個地方問題還會出現。這也從側面説明,的確迫切需要一套統一的規範,而且必須有針對性地完善相關流程,避免禁令無法實現預期的目標。
為什麼有的地方下發了明確的禁令,類似亂象還會發生?首先有必要稍作討論的是,相應的規範該由什麼部門來制定——顯然由學校方面做要求並不合適,像平板電腦這種產品,其實用性和必要性到底如何,必須經過充分的討論,至於具體如何推進,費用如何分配,也需要作出嚴格的規定。而做這些工作的主要應該是教育主管部門,他們根據地方的情況,以及不同學校所對應的教學環境等作出安排,可能不同學校會允許一定的自由度,但總體來説與此相關的重要問題必須明確,尤其像費用分配、產品供應商等,必須有一套嚴格的規範。
如果制定了這樣的規範,就意味着學校的行為有了相應的約束,也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出現以各種名義強制購買的現象。
其實平板電腦只是多媒體教學的延伸,過去多媒體設施不存在費用分配問題,如今平板電腦這種工具,儘管要求每個學生都配置,但顯然單獨由學生及其家庭來承擔費用並不合適。教育部發言人也表示,推廣類似的信息化手段還面臨不少障礙,“更多的地方,可能還不大具備這樣的財力和技術條件,主要是財力保障因素。”從這樣的表述不難看出,信息化教學手段及其相應投入,屬於公共財政支出的範疇,以往各地強制購買平板電腦的現象,無疑與這種定位背道而馳了。
而如果暫時忽略相關規範的問題,單純將其作為一個教育消費行為來看待,也值得商榷。一旦成為一種統一要求,就難免出現意見不統一的情況。有的家長願意消費這樣的項目,而有的家長則不願意,有反對意見的家長該如何發出自己的聲音,這可能是一個值得深入探討的問題。因為類似問題經常會發生,強制買平板電腦如此,其他看似正當的消費,還有某些日常事務家校責任如何分配,都可能會遇到。家長作為相對弱勢的一方,一般不太願意表達不同意見,這也是強制購買平板電腦這類現象經常發生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此而言,有必要在家校溝通機制方面做一些優化。
基礎教育信息化確實是個系統工程,必須考慮到每個地方甚至每個家庭經濟狀況存在差異,這樣一個看似不復雜的教育選項,其實背後也涉及社會公平問題。校方以及教育主管部門,對此當有細緻的考察。
(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