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桐廬法院嗎?我是李某,我4月9日和10日在淘寶網上從你們法院拍了3輛車,浙A-1和浙A-2這兩輛車我不要了,我跟你們説一下。”
兩天內,拿下3輛浙A牌照網絡法拍車4月9日和10日,浙江桐廬法院在淘寶網司法拍賣平台上分別對牌號為浙A-1、浙A-2和浙A-3的車輛進行公開拍賣。4月9日至10日,小李分別以最高競價3.02萬元、2.25萬元、2.59萬元競得上述3輛小汽車。
競買成功後,4月17日,“任性”的小李給法院打來電話明確表示對浙A-1、浙A-2兩車悔拍,於是便有了文章開頭這個電話。
司法網拍不同於普通商品,沒有“7天無理由退貨”
當法官詢問小李為何兩天拍下3輛車又隨意悔拍時,小李説她不確定能拍到哪輛,參與司法拍賣前未仔細閲讀法院發佈的拍賣須知和拍賣公告,也不清楚當前杭州市1人只能有1個機動車增量指標的相關政策,她甚至天真地認為,司法拍賣設在淘寶網,可以“7天無理由退貨”。
擾亂司法拍賣秩序,沒收保證金+罰款1萬元桐廬法院認為,競買人小李在競拍成功之後又故意悔拍,導致浙A-1、浙A-2兩車流拍,其行為嚴重擾亂法院正常司法拍賣程序,於是對小李繳納的兩車的保證金予以沒收,並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決定對小李罰款人民幣1萬元。
小李意識到了其行為的錯誤,表示認罰,並當場繳納了罰款。
法官提醒網絡司法拍賣是法院處置財產、幫助申請人兑現合法權益的重要方式,是執行程序的重要一環,它不同於普通的商品買賣,不適用“7天無理由退貨”。
報名參與法院網絡司法拍賣之前,請務必仔細閲讀競買公告、競買須知等內容,掌握司法拍賣的基本常識。
廣大競買者在競拍前要結合自身情況認真考慮,是否競拍,能否及時完成競拍成功後的交付,並及時與承辦人聯繫瞭解拍賣相關事項。
競買者的悔拍行為,不僅直接損害了案件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消耗了司法資源,嚴重影響了法院的司法權威,屬於擾亂法院司法工作秩序的行為,因此,一旦“悔拍”就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來源:桐廬法院、看看新聞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柳州晚報ID:gxlzw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