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取快遞被造謠出軌”一案宣判
造謠一時爽,
服刑跑不了!
你圖啥?
當事人手拿法院立案通知書站在法院門前。肖薇薇 攝
4月30日上午,“女子取快遞被造謠出軌”一案在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這起案件2020年12月底由自訴轉為公訴,向大家傳遞着“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的強烈信號。
記者參與了庭審旁聽,從庭審現場獲悉,兩名被告人郎某、何某犯誹謗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二人均表示服從判決,不再上訴。
記者從庭審現場獲悉,被告人郎某在庭上表示,其對所犯罪行感到後悔,想向谷女士和她的家人朋友説對不起,想向全社會説聲抱歉,希望能從輕處罰。
郎某表示其與谷女士本人不認識,也沒有過節,只是無意間拍到谷女士取快遞,就順着編了下去,不知道會觸犯法律。
何某也在庭上表示抱歉,願認罪認罰。兩名被告均表示非常後悔,以後會遵紀守法做人,對社會作出貢獻。
庭上,公訴人表示,該案的意義在於還網絡一個清朗環境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此前報道:
“取快遞女子被造謠出軌”後續:網絡誹謗,追究刑責!
立案受理!
來源:央視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