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女子取快遞被造謠出軌”一案宣判

由 秋長紅 發佈於 綜合

造謠一時爽,

服刑跑不了!

你圖啥?

當事人手拿法院立案通知書站在法院門前。肖薇薇 攝

4月30日上午,“女子取快遞被造謠出軌”一案在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這起案件2020年12月底由自訴轉為公訴,向大家傳遞着“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的強烈信號。

記者參與了庭審旁聽,從庭審現場獲悉,兩名被告人郎某、何某犯誹謗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二人均表示服從判決,不再上訴。

記者從庭審現場獲悉,被告人郎某在庭上表示,其對所犯罪行感到後悔,想向谷女士和她的家人朋友説對不起,想向全社會説聲抱歉,希望能從輕處罰。

郎某表示其與谷女士本人不認識,也沒有過節,只是無意間拍到谷女士取快遞,就順着編了下去,不知道會觸犯法律。

何某也在庭上表示抱歉,願認罪認罰。兩名被告均表示非常後悔,以後會遵紀守法做人,對社會作出貢獻。

庭上,公訴人表示,該案的意義在於還網絡一個清朗環境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此前報道:

“取快遞女子被造謠出軌”後續:網絡誹謗,追究刑責!

立案受理!

來源:央視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