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嚴打“自流黑”,淄川區交通運輸局在行動

由 嶽洪秀 發佈於 綜合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路燕 通訊員高榮長 王霆

2021年5月17日,淄川區交通運輸監察大隊對一起未取得道路危險貨運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自流黑”案件作出了罰款30000元的行政處罰。

據悉,“自流黑”是指自建油罐、流動加油車、黑加油站的行為統稱,其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屬於違法行為。2021年4月21日,淄川區交通運輸監察大隊在參與區成品油監管領導小組組織的打擊非法加油“自流黑”整治行動中,在淄川區泉王路磁村村附近發現一輛車號為寧AA5***的油罐車涉嫌非法經營,經區市場監管、公安、交警、交通運輸等部門全面調查取證後,發現該車輛裝有柴油且存在運輸行為,報區成品油監管小組審核研究後確定該案件當事人滑某存在“未取得道路危險貨運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違法運輸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和《山東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標準》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條文規定,由區交通運輸監察大隊對該當事人滑某作出了罰款30000元的行政處罰。

據瞭解,自4月份以來,由區商務、市場監管局、公安、交警、交通運輸組成的成品油監管領導小組開展針對非法流動加油車的“自流黑”專項整治行動,主要通過聯合執法的方式在全區範圍內開展日常巡查,同時根據羣眾的舉報組織開展突擊檢查和集中整治,對於整治檢查中發現的涉嫌案件及時組織各參與部門進行物品鑑定和軌跡查詢等相關調查取證,經認定符合非法運輸成品油條件的由區交通運輸監察大隊依法作出處罰。

下一步,區交通運輸監察大隊將根據自身工作職責全力配合成品油監管領導小組的工作安排,通過多種方式開展“自流黑”專項整治;同時,依託聯合治超和非現場執法等有效措施兼顧對成品油運輸車輛的常態化排查,嚴厲打擊非法運輸成品油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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