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六大保護”有你有我

由 端木泰華 發佈於 綜合

2021年5月31日,最高檢會同全國婦聯、關工委聯合印發《關於在辦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的意見》。最高檢決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在涉未成年人案件辦理中全面推行“督促監護令”。2021年10月29日,最高檢等部門接續發佈《在辦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典型案例》,其主要內容被新出台的家庭教育促進法吸收。

2021年6月1日起,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其中,未成年人保護法提出未成年人“六大保護”,即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網絡保護、政府保護、司法保護。此前,最高檢檢察長張軍主持召開貫徹落實未成年人“兩法”座談會。

2021年9月2日,最高檢檢察長張軍第四次到北京二中,以《“六大保護”呵護“少年的你”》為題講授法治課。截至2021年9月,全國有3.9萬餘名檢察官在7.7萬餘所學校擔任法治副校長,較2020年增加6000餘名。

2021年10月25日,最高檢聯合團中央下發《關於開展全國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社會支持體系示範建設的通知》,在80個地區開展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社會支持體系示範建設。

自2021年5月起至2022年12月,全國檢察機關開展“檢愛同行 共護未來”未成年人保護法律監督專項行動,認真履行未成年人保護法律監督職責,助推各職能部門和有關單位依法履職盡責,把未成年人保護法律的各項規定落到實處,推動解決未成年人保護的普遍性、系統性、源頭性問題。

來源: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