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等4部門召開房地產税改革試點座談會,釋放什麼信號?

  【環球網 記者 徐娜】5月11日,財政部、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税務總局負責同志在京主持召開房地產税改革試點工作座談會,聽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負責同志及部分專家學者對房地產税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住房大數據項目組組長鄒琳華對環球網記者表示:“房地產税對房價的影響是差別化的,對於賣方市場來説,可能會推動租金上漲,對房價不會發生影響,對於買方市場來説,可能會使房價下跌。此外,對於空置率高的區域房價有很大的衝擊,對於空置率低的區域沒有影響。”

  房地產税持續推進落地時間無法明確

  對於房地產税立法的落地時間一直是市場比較關心的問題,5月6日,財政部部長劉昆在經濟日報撰文《建立健全有利於高質量發展的現代財税體制》,全文5000餘字透露財税體制改革在“十四五”時期的重點工作,其中“推進房地產税立法和改革”被提及。

  這並不是劉昆首次在文章中提及房地產税立法問題。去年12月,劉昆在《建立現代財税體制》一文中,對房地產税也有同樣的表述。

  房地產税立法勢在必行。儘管“推進房地產税立法”被寫進了“十四五”規劃綱要,但全國人大常委會公佈的2021年度立法工作計劃中,並未提及房地產税。

  這意味着,房地產税立法至少在2021年尚無時間表。鄒琳華亦認為,今年國家相關部門負責人多次提到房地產税,並召開了房地產税試點座談會,意味着這項工作還在推進,但落地時間尚無法明確。

  目前房地產税僅在上海和重慶試點

  鄒林華表示:“對於房地產試點城市而言,一線城市二手房交易比例高,一手房交易比例小,對土地財政依賴相對較低,可能會衝擊小一些。”

  自2011年1月上海和重慶率先試點對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税,至今已經過去了10年。儘管有業內人士認為,上海和重慶兩個城市的房產税試點表明房地產税可能跟房價的關聯度一般,但不能否認房產税對兩個地方的影響。

  上海市和重慶市的房產税試點方案雖然出發點都是為進一步完善房產税制度,合理調節居民收入分配,正確引導住房消費,有效配置房地產資源,但這兩個試點城市的房產税卻是兩個版本。

  據悉,上海的房產税試點範圍為上海全市行政區域,作為參照的“新房成交均價”指上海市上一年度新建商品住宅成交均價。重慶的房產税試點範圍為重慶市主城9個區,作為參照的“新房成交均價”指上兩個年度主城新建商品住房建築面積成交均價的算術平均。重慶市個人住房房產税的徵收對象為個人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在重慶市同時無户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

  總體上來説,重慶模式以高端豪宅為重點徵收對象,較為符合重慶市“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場、高端有約束”的房地產調控理念,對高檔住宅成交形成有效制約。而上海模式以多套房為主要徵收對象,對炒房行為起到了抑制的作用。

  徵收房地產税 要“立法先行”

  隨着中央對“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以及各地陸續出台的房地產調控政策,房地產税作為房地產市場長效機制的一環,始終未遠離公眾視野。

  此前,財政部公佈了房地產税立法的三大原則,即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和分步推進。

  多位財税專家認為,在落實税收法定原則下,房地產税要先立法,然後才能徵税,因此房地產税立法先行是普遍共識。而由於房地產税屬於地方税種,因此採取“充分授權”原則,由地方在法律範圍內根據地方實際情況來決定具體實施方案,包括房地產税開徵時間、税法規定的税率幅度內確定具體税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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